根本無關中國的問題,就算餐廳有權使用監視器保護個人財產也無權把顧客的個人隱私貼
上網路,尤其是還涉及公開了對方的隱私。真的不小心錯過,正大光明跟對方邀請重新拍
照跟PO上網的機會是很難嗎?
搞得好像綠衛兵看到別人舔中就批鬥根本跟五毛半斤八兩,民主法治的素養呢?現在台灣
這種不分是非隨便亂批鬥的手法就是跟對岸垃圾在比爛的概念,好好的人不當去跟垃圾比
優越感就根本笑爛。
※ 引述《feng19890809 (柯文哲(文哲))》之銘言:
: 不知道周杰倫在中國吃東西有沒有被拍
: 有沒有一樣的霸氣嗆中國人?
: 不過我想多少都有,畢竟中國人水準這麼低
: 但好像沒見到周杰倫嗆中國人?
: so台灣人比較好欺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