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完整新聞標題:
: 網友罵邱于軒「垃圾議員」挨告 檢方:具體事實不起訴
明明是檢方不起訴,為什麼會一堆推文說「法院認證」
有沒有閒人可以做推「法院認證」與不符民意的新聞下罵「恐龍法官」之間的
ID重疊關係啊?
感覺應該可以為我國公民教育提供良好的教程改革方向。
呵呵。
三權分立原則 行政、立法、司法 互相制衡
檢察體系:行政院>法務部>高等檢察署………
司法體系:司法院>最高法院>……各級法院
不過檢察官和法官同屬司法官@[email protected]
引述自李念祖
「的偵查與的審判有一項本質上的不同,
恆是為了尋找被告有罪的證據而進行偵查,
1;36法官m則是為了防止檢察官對被告的指控有誤而審判」
一直覺得如果依照感覺、情感、我覺得來建立司法的話,那麼死得最慘的或許是
我們這些閒著無事推文的吃瓜群眾。
而互相制衡的現代體系,才能避免像「國軍網路戰聯隊軍士官遭調查局偵辦」
這種新聞,如果判官都自己人(如軍法官與軍檢),那只能期待只存在於劇本中的包青天了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hnOwxJDrKw
「神奇的宋朝法律,竟然当庭问犯人服不服?包青天的狗头铡也是假的!【古】」
人類花了幾千年想要尋找一個合理的人與人之間的遊戲規則,
花點時間看一下遊戲規則,是玩人生這盤遊戲的基本吧?
參考文獻:
李念祖專欄:司法官等於法官?不起訴就是無罪判決? —無罪推定原則系列之十一
檢察官起訴您,代表你可疑,法官判您刑,代表你有罪,羅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