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警殉職撫恤1900萬 警署研擬追晉巡官入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20-04-30 20:50:18
這次嘉義地院無罪判決真的是給他一個讚!
刑法第19條本來就規定精神病殺人無罪,嘉義地院沒有鄉愿
依法判決,合情合理!
接下來要從民事、刑事、行政三方角度看接續發展
不爭執事項
1.警員25歲身強體壯、警校第一名畢業,學過綜合逮捕術,柔道,犯罪偵查
2.犯人50歲患有重大難治疾病
A.民事判決基本上會跟刑事判決一樣,不用賠任何一毛錢(民法187I前段)
B.刑事判決走刑法19I
C.行政判決,目前希望有關機關快提起不當得利返還撫恤金,因為這件
根本不是因公殉職,純粹是警校第一名警員打不過50歲精神病患,我
覺得其中有蹊翹之處,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祕密,反正國家訓練出的警
察打不過,還要求全民納稅人付錢,很不合理!撫恤金先扣住,已經發
的要先返還,並且加計利息。
※ 引述《lurara (魯拉拉)》之銘言:
: 為什麼大家都沒有檢討這名警察,被水果刀刺一下就掛掉,很懷疑當初他是怎麼通過警專
: 訓練,不是都有學防身術,柔道,竟然會打輸一名50歲的阿伯,25歲的身體有這麼虛嗎,
: 這麼虛還能當警察,也是好笑,撫恤金根本不能給吧,最後的死亡竟然是抱著嫌犯而死,
: 唉唉唉
: ※ 引述《paiopapa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TVBS新聞網
: : 2.記者署名
: : 方佳琳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勇警殉職撫恤1900萬 警署研擬追晉巡官入祀忠烈祠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台鐵自強號152車次列車昨(3日)晚間發生砍警事件,一名逃票的鄭姓乘客因與列車長爆
: 發
: : 票務糾紛,25歲員警李承翰獲報上前處理時,遭鄭姓乘客持刀砍傷腹部,員警李承翰經
: 過
: : 一夜搶救後,今(4日)上午仍宣告不治,砍警案引起社會譁然,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下
: 午
: : 前往李姓員警靈堂弔唁,針對撫恤金和警察使用槍械的問題也做出回應。
: : 鐵路員警李承翰英勇制伏鄭嫌,儘管腹部遭對方猛刺,地面留下大片血跡,就怕傷及乘
: 客
: : ,死命抓著嫌犯不放,而李員送醫急救後,因失血過多,今早宣告不治。這起砍警案受
: 到
: : 社會高度關注,下午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李員在執勤中因公去世,「包含所有的月撫
: 恤
: : 金,所有的加起來大概可以拿到1900多萬元」。
: : 不過徐國勇感嘆「錢是不能彌補這一條年輕的生命」,強調會在各方面協助家屬,同時
: 已
: : 和警政署研議,將殉職的李承翰晉升為巡官,未來能夠入祀忠烈祠。
: : 至於外界疑惑警察使用槍械是否有很多限制?徐國勇解釋,警察執勤時都有配槍,鐵路
: 警
: : 察也不例外,但當時事出突然,加上車廂內空間狹窄,雙方距離近,任何人都會反應不
: 及
: : ,那麼也有媒體問到,員警是否能配備電擊棒之類的,徐國勇表示確實在警戒使用條例
: 中
: : 有這項規定,但電擊棒在當時的社會氛圍,認為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如果使用電擊棒
: ,
: : 碰到身體不好的,或是心臟方面本身就有問題的人,可能會產生不好的影響,這方面還
: 需
: : 與警政署研議。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reurl.cc/d4aGD
: : 6.備註:
: : 1900萬怎麼來的呢?
: : 遺族應該可以領到下列幾項
: : 一、慰問金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94
: : 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殉職慰問金發給辦法
: : 因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
: : 發給其遺族新臺幣六百萬元至七百萬元。
: : 這裡算700萬好了
: : 二、公保死亡給付
: : 因公死亡者,給付36個月
: : 不過公保只算本俸
: :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persadm/table3/pay03.pdf
: : 警專畢業的警察應該是從150俸點19690元起算
: : 剛剛看新聞好像當了五年的警察
: : 應該是經過3至4次的全年考績
: : 當作190俸點就是本俸22435元
: : 所以這裡大概可以領到22435X36=807660元公保死亡給付
: : 三、殮葬補助費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80035
: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81 條
: : 殮葬補助費七個月本俸
: : 這裡大概是22435X7=157045元的殮葬補助費
: : 四、撫卹金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80034
: : 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 : 另外警察可以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5
: : 在執行勤務中殉職者,其撫卹金基數內涵依其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計算
: : 警佐最高好像525俸點43,015 元吧
: : 公務人員因公死亡者,依下列規定擬制撫卹金給與年資:
: : 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撫卹者,其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給撫卹金;
: : 如果冒險犯難還可以加計50%
: : 一次撫恤金基準是本俸X2 一年加計1.5基數
: : 所以這裡應該是43,015X2X15X1.5 再乘上冒險犯難的1.5
: : 計算應該是一次撫卹金2903512元
: : 年資不到15年應該沒有月撫恤金
: : 但新聞說有的話 應該就是殉職以15年計算
: : 月撫恤金是每月給與1/2個基數
: : 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撫卹者,給與二百四十個月之月撫卹金
: : 就是每個月拿43,015X2X1/2=43015
: : 可以領240個月所以20年可領共計10323600元
: : 加起來的話
: : 7000000+807660+157045+2903512+10323600=21191817元
: : 好像比1900萬還多@@
: : 不知道哪裡算錯了
: : 不過有一半是花二十年分期給遺族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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