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店直播主捅死人哭了!嗆北檢「太誇張」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03-15 20:30:12
※ 引述《KingChang711 (我是韓國人)》之銘言:
: 各位,這種人神共憤的人渣,居然還有辯護律師
: 國家實在是太保護牠們了
: 請各位板民連署
: 這種罪刑非常明顯、罪證確鑿的人渣不得聘請律師辯護
: 樓下所有推噓箭頭文的人通通支持我的主張
: 全案通過
這個通常都是義務辯護律師
一般來說每個地方法院每年年底的時候
會發函給律師公會,徵求義務辯護律師值班
當天排到班如果剛好有重大案件就會叫你去
當然可以拒絕,然後法院就會找下一個人
通常去接的大多都是年輕剛執業沒錢的律師居多
因為義辯一件少得可憐羈押一件是3千到1萬5看法官要核多少
如果是正常程序一件最高就是2萬8一樣看法官要核多少給你
另外辯護如果辨詞為無效辯護,例如事實明確請重重量刑
那這樣法官可以決定換辯護律師
只能說重罪強制辯護程序保障的不是犯人本身
而是為維持和保護整體法律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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