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畫面曝光!新北10歲女童遭特斯拉猛撞 肢

作者: strike519 (噓我者 宅友也)   2020-01-20 13:53:58
看了一下前幾篇版友貼的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26
高雄地院調查,交通安全規則固然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但考量都會區域車輛往來頻繁,如毫不考慮直行車距交岔路口的
距離長短、有無嚴重超速等特別情事,就認為轉彎車不論各種情
況,均應讓直行車先行,非但將使轉彎車幾無轉彎的機會,並造成
車輛嚴重阻塞,而增生其他往來之危險,實非訂定上開規定的本意。
法規規定,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 我想大家都知道
但很多人解讀成直行車最大, 所以開快沒關係, 大家都會讓我
看一看這兩天這麼多篇文章
還是有白癡在說直行車最大
就我昨天說的, 今天這事件如果黑車在速限內還是煞不住,
頂多車撞車, 受點輕傷賠賠財損
看後續理賠怎樣再說
沒人會送命
※ 引述《PPAPwww (pan)》之銘言:
: ※ 引述 《design0606 (飛)》 之銘言:
: : 第 103 條
: :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 :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
: : 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
: : 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 : 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
: : 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
: : 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 : 別再說甚麼絕對路權了
: : 沒減速就是沒減速
:
: 連法條都看不懂就拿來舉例
: 行人穿越道就是指斑馬線
: 這法條是說在有斑馬線
: 但是沒有號誌的地方必須減速
: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斑馬線前,應減速慢行。
: 但八卦是新聞發生的這個路段根本沒有斑馬線
: 再者行車記錄器看來
: 黑車過路口煞車燈一直都是亮著 沒熄過
: 所以也是有減速
: 法條看不懂 行車記錄器也不看
: 原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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