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給妳10萬跟我做愛」竊賊起色心一聽她60

作者: zcliu026 (中港阿志)   2019-11-23 10:46:17
「給妳10萬跟我做愛」 竊賊起色心一聽她60歲回神道歉
高雄吳姓男子今年228連假的凌晨疑似吸毒後,涉爬陽台闖入隔壁住家行竊,見房間床上
熟睡的婦人,竟強摀嘴巴說「我給妳10萬元,妳跟我做愛」,不料婦人告知「我60幾歲了
」,吳疑突然回神表示「阿嬤,對不起」並自行從大門離去。全案高雄高分院依犯侵入住
宅竊盜未遂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吳2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今年2月28日凌晨12點多,在三民區梁姓友人家一起吸食K他命後,借
用4樓房間休息,但他卻從陽台攀爬到隔壁鄰居的住宅行竊,在1樓房間見熟睡中的婦人,
起了色心靠近,反而使女子驚醒。
婦人出庭回憶,事發當晚她在1樓房間睡覺,忽然間有人要親她,且呼氣的聲音就在耳朵
旁,她醒來問「你要幹什麼?」,吳姓男子就一手摀住她的嘴巴、另一手就壓在她肩膀的
棉被上,她一直掙扎,吳便說「妳不要叫,再叫我殺死妳,我知道妳家沒有人,只有妳1
個。」
婦人指控,吳姓男子有將手從她脖子處伸進衣服裡面,還想親嘴,她就咬住他的嘴巴,不
斷反抗使兩人都跌到床下,並趁機咬他手指頭,反而激起吳掐住她的脖子,她快不能呼吸
只好說「我不會叫了,你放手」,吳才肯鬆手。
婦人說,她質問到底要幹嘛?吳姓男子卻說「我10萬元給妳,妳跟我做愛」,她回「我60
幾歲了」,此時他好像才清醒,說「阿嬤,對不起,我有吃藥」,並主動開門離去,在大
門玄關口還回頭道歉「對不起,阿嬤原諒我,我不該對妳這樣做。」
由於婦人注意到吳姓男子離開後往隔壁進去,立即報案逮人;不過吳落網後,僅承認想行
竊,摀住婦人嘴巴希望不要叫,沒親吻、觸摸她隱私部位,更無性侵。但一審依婦人脖子
瘀傷,加上採到血跡吻合吳的DNA,不採信吳的說詞,依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3
年9月徒刑。
全案上訴後,二審合議庭認為吳姓男子有著手行竊、性侵,但屬未遂可以減刑,也考量仍
未和解,撤銷改依犯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判8月、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共執行2年半徒
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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