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反擊英領館雇員鄭文傑 公布其進會所嫖

作者: ThisisLongID (長哀滴)   2019-11-21 20:34:40
※ 引述《Demon6668 (趙若飛)》之銘言:
: 有沒有嫖妓我是不知道啦,不過我很好奇,如果是茶店,怎還會有媽媽帶小孩進去?(影
: 片-59秒處)難道說支那社會如此開放,小孩一旁看媽媽工作?操,怪怪滴。
: 補上照片
: https://i.imgur.com/L8gRGu7.jpg
: ※ 引述《ottoyu (otto)》之銘言:
: : 人民日報微博影片,不喜勿點
: : 有三次嫖娼的進出錄像和本人解釋為什么不通知家人的錄像
: : http://t.cn/Aid6okUO
: : 行政拘留15天,基本就是多次嫖娼的標準配置。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
: 日
: : 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
: 款
: : 。
我是覺得 後面那個自白影片可以先不用看 反正人被押著要他講什麼都行
但是前面的會所影片就很奇妙
7/23 7/31 8/8
平均每週一次
每次不是半小時一小時隨便鬆一下
都是挑2小時的療程
到底是什麼樣的按摩好到在香港按不到 一定得週週在深圳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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