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勤休制減壓降工時 八成警搶著加班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9-11-21 08:41:40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姚岳宏
3.完整新聞標題:新勤休制減壓降工時 八成警搶著加班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3554
5.完整新聞內文:108-11-21
二月實施合理勤休制度
〔記者姚岳宏/臺北報導〕警政署長陳家欽下鄉座談時,有基層員警反映工時過長,長久下來拖垮了警察身心,陳家欽遂從今年二月起建立「合理勤休制度」,員警每日服勤以「八小時為原則、十小時為度」,也就是每天加班不超過二小時。實施至今發覺,其實八成以上外勤員警「就是愛加班」,日工時仍為十二小時,也就是每天加班四小時。
每天自願加班四小時
加班員警被問及此事多表示,他們知道中央是一番美意,但加班都是自願,因為每月一萬七千元超勤津貼,不加班就「看得到、拿不到」,為了多領錢,每天要上滿十二小時(八加四)才甘願。
警政署表示,為讓員警有充分休息及照顧家庭時間,才規定不得強制加班,但員警如因個人因素想加班者,也尊重其意願,並授權分局長、大隊長依轄區治安及警力狀況等條件,編排適合的勤務方式。對於署方說明,官警多表贊成,認為這樣最好,有人愛加班,有人不愛,有彈性會減輕不少工作壓力。
二月起實施的合理勤休制度,要求員警每日服勤以八小時為原則,無法因應需求時,以十小時為度,每週勤務時數不得超過五十小時,休假前一天還可不加班,讓員警儘量有時間陪家人。當初在臉書「NPA署長室」公布後,基層一片叫好聲,認為長官英明,還說「有改變就是好的開始」。
集體請命不要改班
只是大家都沒想到的是,真的實施後,反而是許多員警找上主管,表明加班意願,甚至集體請命不要改班,盼維持原狀。原因是,內勤每月僅廿小時加班費,影響不大,但外勤每月可報上限一萬七千元超勤津貼,如每天只能加班二小時,資淺警員每月會短少近萬元收入,影響可不小。
不少單位在基層頻頻請命下,只好做意見調查,又怕因此違抗中央命令,要員警簽下「自願服勤十二小時申請書」,以免引發誤會,甚至擔心遭到「逼迫加班」檢舉。
粗估,迄今仍有超過八成以上派出所及偵查隊外勤員警,皆自願上十二小時班,當然還是有人寧願少賺些,每天只上八或十小時,多留點時間陪家人,此舉也造成各單位加班時數不一,同時上班卻不同時間下班的特殊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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