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消防女隊員「遭爆享特權」狂滑手機被拍下

作者: yokann (歐洲)   2019-11-21 06:56:52
: 分隊主管則解釋,因許姓女隊員手肘關節受傷,無力抬擔架進行救護,只好改派她專門負
: 責關懷弱勢勤務;此外若有救災勤務,也會派她到現場幫忙,並非不用出勤,實際上並不
: 輕鬆;至於寢室部分,是因為分隊有一間小隊長寢室無人使用,經與分隊同仁協調後,才
: 安排為許員的寢室,是分隊空間協調規劃。
其實這真的是兩難啦...女性保障名額或是測試標準不同
都是兩面刃
像我自己就認為某些特殊職業應該要有例外條款
例如警 消 等等需要吃重大量體力的職業應該不分性別
(也就是沒有特許保障)
當然意思就是只錄取男性 因為適合 而不是強開保障名額讓女生跑去做文職
這樣一點意義都沒有
畢竟警消行政處必然可以請小妹 但是小妹可以請約聘助理 未必要有身分
但是我也不支持全面取消..畢竟國家保障名額有指標意義
國家都容許的話 私企只會更誇張
像我女友在銀行上班 最近要跳槽 去面試都被問要不要懷孕 要不要結婚
假借生涯規劃之名行性別歧視之實 lol
所以我說應該要開例外條款 容許在某些職業或緊急場合值勤不管性別差異
但不全方面的開放以免回到30年前女生都無法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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