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調查官轉傳蘇揆摔筆影片 社維法不罰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9-11-17 0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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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2019-11-17 00:57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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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 00:57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調查官轉傳蘇揆摔筆影片 社維法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調查官轉傳蘇揆摔筆影片 社維法不罰
2019-11-17 00:57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高雄報導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前副處長顏正義因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摔筆影片,岡山簡易庭裁定不
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前副處長顏正義被爆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摔筆影片,遭火速拔官、調
職、記大過,還被刑事局依違反社維法函送。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審理認為,顏正義
轉發的訊息雖可能貶損特定人士名譽,但不至於引起社會恐慌,不符合社維法違法要件,
裁定不罰,可抗告。
警方調查指出,顏正義今年五月在群組中,轉傳有關同婚立法新聞訊息,七月七日又將蘇
貞昌參加公祭時摔筆影片轉發到「展抱十八期」群組內,被群組裡同學截圖後曝光,遭行
政懲處、警方以假消息案查辦,最後依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影響公共安寧,函送岡
山簡易庭。
顏正義在調查筆錄中坦承,曾將相關訊息轉發至「展抱十八期」、「東海同學」及「偶突
發」群組,但他表示,轉傳當時不知是假消息,也未加以查證,因有群組成員轉傳,自己
才分享轉發。
顏正義強調,轉發訊息目的單純,「只是基於分享消息給特定群組朋友」,絕對沒有意圖
影響社會安寧。
簡易庭法官認為,顏正義疏於查證就貿然轉發他人訊息圖文雖有不妥,但他轉發的內容並
未涉及恐怖或攻擊,縱然有網友針對訊息內容大肆討論,也可能讓聞訊者對特定人士產生
負面觀感,甚至衍生某種程度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但不至於讓社會大眾產生畏懼、恐
慌心理。
簡易庭認為,顏正義轉傳的圖文不至於影響公共安寧,與社維法六十三條構成要件不符,
不能單憑他轉傳訊息就認定他有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等情事,裁定不罰,可抗告。
顏正義轉發蘇揆摔筆影片一事爆發之後,原訂明年一月屆齡退休的他,以另有生涯規畫申
請提前退休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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