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些罪惡天理不容 蘇貞昌點名這2人該執1

作者: a98987605 (美男)   2019-10-26 21:09:51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蔡晉宇
3.完整新聞標題:
有些罪惡天理不容 蘇貞昌點名這2人該執行死刑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例如燒死自己6位親人,或是當
著母親面前把孩子的頭割斷,還滾到水溝去,「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今日在立院總質詢時,詢問蘇貞昌對於執行死刑的看法。蘇貞昌表示
,基於生命是人權之首,政府以最嚴謹的態度來面對死刑,若案件還有救濟程序,法務部
都會審慎面對;但有些罪惡天地不容,例如燒死自己多位至親,或是當著母親面前,把孩
子的頭割斷,諸如這些案件,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蘇貞昌說,關於廢除、減少死刑的「兩公約」,也不完全否定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繼續
執行死刑;且「兩公約」中對於最大惡極者,也未規定不能執行死刑。
蘇貞昌指名的兩起案件,第一案是2015年2月7日的翁仁賢,趁著除夕夜家人圍爐時,潑汽
油縱火,企圖燒死全家,造成父母等家人6死5傷,5未當場死亡者焦黑程度連親人都認不
得, 而當時受有90%燒傷的姪女,也在1天後傷重不治。
第二案則是「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2016年3月28日,「小燈泡」和媽媽王婉諭出門,
她當時騎著滑步車,王景玉突然靠近,抓住「小燈泡」的頭,拿剁刀往頸部砍殺,頭顱甚
至滾到兩、三公尺距離的水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drLaLz
6.備註:
出一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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