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女碩士分屍案 兇嫌父母不起訴

作者: ArimuraChika (有村千佳)   2019-04-09 01:07:14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台大女碩士分屍案 兇嫌父母不起訴
: 2019-04-08 12:52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健身教練朱峻穎殺害台大女碩士黃亦敏並分屍
: 命案,由於朱峻穎已自殺死亡,檢方今正式處分不起訴;至於朱峻穎父母被控知情並協助
: 其子,涉殺人等罪嫌,但檢方調查後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證明2人與朱男有犯意聯絡及行
: 為分擔,將2人處分不起訴。
鄉民又在笑檢察官法盲了 要笑的不是檢察官 而是本身就很可笑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 六、被告死亡者。
朱男自殺了 以目前的刑事訴訟法的條文來判定不起訴 是沒有問題的
有問題的根本就是法條本身
為什麼加害人死亡 整個案件就不起訴了? 或是 所以就不能起訴加害人(被告)?
這個邏輯比較需要被挑戰
突然覺得古代各國法典好像比較先進 比較強調雙方的人權
如果加害者還在 那就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加害者掛了? 那人死了既然不可以復生 那就開棺戮屍 或是把屍體挖出來鞭打燒掉吧
被害人死那麼慘 結果加害人毀了被害人 毀了兩個家庭
只因為已死亡的事實就不用被起訴?
只能說台灣法律 果然是變相屠殺無辜的人用的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9-04-09 01:09:00
加害者已死 起訴他幹嘛?
作者: lol404 (404)   2019-04-09 01:11:00
反串給推
作者: pcx127   2019-04-09 01:12:00
反串下去啦
作者: officina (officina)   2019-04-09 01:15:00
他的意思應該是起訴他 是代表他有罪 跟他已經過世無關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9-04-09 01:15:00
你講的是真相調查、轉型正義的調查程序一般命案死了就死了
作者: officina (officina)   2019-04-09 01:17:00
因為他還是先殺人才自殺 不然以後傳成什麼殉情 對方家人應該會很火大(以這個案例來解釋) 有存檔就有對證這樣
作者: gogoeggs   2019-04-09 01:18:00
浪費資源跟時間打一塊肉幹嘛==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9-04-09 01:19:00
好啊,那判兇手無期徒刑,是要把骨灰灑在監獄還是把屍體挖出來放在監獄?
作者: officina (officina)   2019-04-09 01:20:00
這跟鞭屍是兩回事 就跟所謂的蓋棺論定一樣 就是定案而已
作者: ziso (ziso)   2019-04-09 01:24:00
訴訟經濟好嘛...人都死了 浪費資源去找證據 文書作業 定他罪
作者: gogoeggs   2019-04-09 01:26:00
被你說服ㄌ 的確應該起訴他給他一個前科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9-04-09 01:33:00
現代有哪國法律明文規定會開棺戮屍的 講出來分享一下
作者: venomsoul (不怕太太)   2019-04-09 01:35:00
欸我可以問個蠢問題嗎?刑法上不起訴,民法上能告嗎?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9-04-09 01:51:00
你在供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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