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臉書祖克柏呼籲政府應立法規範有害內容

作者: bamchisu (suchi)   2019-04-08 01:45:03
1.媒體來源:
※ ITHOME(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
※ 陳曉莉
3.完整新聞標題:
※ 臉書祖克柏呼籲政府應立法規範有害內容、選舉、隱私與資料可攜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臉書(Facebook)創辦人暨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透過華盛頓
郵報的專欄發表了聲明,建議政府應該針對有害內容、公正的選舉、
隱私、資料可攜等議題制定整體的規則,而非由企業獨自判斷。
祖克柏說,科技已是人們生活的一部份,但諸如臉書等業者承擔著巨大責任,
包括判斷哪些言論造假,或是如何避免複雜的網路攻擊,
這些都對維護社群安全非常重要,但不應要求企業獨自進行相關判斷,
因而呼籲政府或監管機構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更新與網路有關的規定,
以期在維護言論自由、企業創新與保障社群安全之間找到最佳平衡。
因此,祖克柏希望政府能在有害內容、公正的選舉、隱私及資料可攜等4個領域
訂定新規定。
在有害內容上,必須對恐怖宣傳或仇恨言論加以定義。祖克柏表示,
外界經常批評臉書握有太大的言論權力,坦白說他同意這件事,
也相信臉書不應自己作出這麼多有關言論的重要決定,
網路公司應該承擔有害內容的責任,但從網路上刪除所有的有害內容是不可能的,
更何況人們在網路上使用了具備自家政策與流程的數十種共享服務,
因此業者需要一種更標準化的規定與作法。
另一方面,祖克柏也認為立法對於保護選舉非常重要,
但是決定廣告是否具有政治性並不總是那麼容易,
若監管機關可制定共同標準,將會讓業者的執行更具效率。
至於有效的隱私與資料保護則需要一個全球性的框架,
祖克柏贊成全球可基於歐盟的GDPR規定建立通用框架,
也會讓全球的每一個網路用戶都得到同樣的隱私保障。
在資料可攜上,祖克柏相信若能立法保障資料可攜原則,
將可替人們創造選擇性,也可推動開發人員的創新與競爭;
真正的資料可攜應該如同人們登入程式一般地方便,
而不僅是允許人們下載自己的資料,然而這需要明確的法令
來規範資料在不同的服務之間移動時,應該由誰來負責保護資料。
身為全球最大的社交平台,臉書不斷在各方面遭受外界及各國政府的檢視,
但臉書同時也是全球第一個具備如此規模與權力的社交平台,
祖克柏不只一次透露他正在學習或尋找最適當的立場與政策,
但也不免落入無所適從之感,現在他則呼籲政府及監管機關應該
要更新網路上的各種規定來釐清人們、企業及政府對新一代網路的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29690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mikamitomoya (三上智也)   2019-04-08 01:47:00
你娘卡好 你先管管你亞洲區的支那人好嗎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9-04-08 01:49:00
舔中仔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9-04-08 01:49:00
資訊垃圾始作俑者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9-04-08 01:52:00
立法??????????????????? 把臉書關掉好嗎 垃圾軟體
作者: kappakappa   2019-04-08 01:54:00
完了,zuckerberg要被打成綠共同路人,要管制假新聞
作者: XDDDpupu5566 (XDpu56家族)   2019-04-08 02:00:00
舔支猶太人: 明明你們ㄉ事,怪我咧?!
作者: TPDC (Anxuan)   2019-04-08 02:26:00
乾 這跟中夭要求立反假新聞的法案一樣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9-04-08 02:33:00
你就有害內容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9-04-08 07:39:00
幹破你祖母瘋機掰 乖乖數你的錢 別出來刷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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