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重視實質正義,
沒有實質正義的正義不是正義。
台灣連程序正義都不重視,
談啥實質正義?
台灣地方首長跟民代靠開發賺錢,
圈地 炒房,大家發大財。
投資買房炒作這一塊不提,
單講新建案就好,
蓋房子師傅跟工人薪資也沒有成長,
尤其沒技術的雜工薪資還倒退。
1993年我去竹科工地打工還有2000。
現在看到同樣工作,只有1400-1500。
說也奇怪,新建案跟以前比都漲了,
但,工地師傅跟工人薪資沒漲啊!
建材也許有漲,但應該也還好吧。
建商先圈地,購地與開發成本在哪?
賣貴是因為要分口飯吃的人多了,
再貴也不會有事,黑白兩道都有份。
換誰都一樣啦,看看新竹吧。
樓下版大提到的引進外勞也是,
建商什麼方便跟好處都拿到了,
倒楣卻是基層工人的薪資上不去。
然後,盤子多,賣貴還是有人下單
引述《popobang (popobang)》之銘言:
: 德國 憲法規定 人民有居住的權力
: 房價 房租高於行情20%,犯經濟罪
: 高於50%刑法,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合理行情由估價師估價,得付30年責任
: 德國房價30年沒漲還微幅下滑,
: 德國人民薪資所得卻漲300%
: 為何呢
: 相對鬼島一輩子所得,都被房貸吃光
: 幾乎買房就變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