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宋朝為什麼gdp第一?

作者: ripple0933 (漾)   2019-02-08 11:36:46
嗨嗨 又是我,沒錯~ 就是我。這系列廢文,不管是明朝或宋朝,看有人熱烈回應,我
就出來補充或補遺,最後做個感性心得來結束這系列(很多是我個人意見啦,不要太見怪
,另外這篇鐵定超級又臭又長,請耐心讀到最後,我會帶出我廢文真正要講的)
首先,我那篇宋朝被鞭最大力的是我拿12世紀宋國與17世紀英國擺在一起比較,有人覺得
時空環境皆不同,不能這樣比,強調古代中國統治邏輯是為了治理龐大人口和發展農業的
極致,在中古時代就是完爆其他國家。如果有人要這樣講,也是正確,但我想講的是:我
這幾篇系列廢文是在比較某特定時間點,哪個民族哪個國家孰強孰弱的問題嗎,批這個的
人有讀懂我廢文?可能是我文筆太差 抱歉)
我要強調的是讀史是要知興替,我討論的就是「為何西方有些國家可以擺脫馬爾薩斯的人
口陷阱,為何古中國不行? 這當中有沒有制度上的不同? 」論述財產權保障對經濟成長
的影響。 這樣比較當然直接從17世紀英國荷蘭討論他們制度上有何奧妙,可以達到成長
;而古代中國經濟最好的宋朝或明朝哪裡不行了,如果硬要只能扯同時代的國家制度比較
,一堆人罵滿清,我討論滿清自然意義不大。 而且黃仁宇在《資本主義與21世紀》裡第
一章也是講到宋朝法律制度(朱熹斷案)或是明代法律(海瑞斷案)如何非產權保障,對
照他後來講17世紀英國財產權與資本主義思想,批的人要不要想一下黃仁宇大師為何要犯
這錯誤,理應拿同時代的大清國比較才對阿。 就是因為他把古中國當成一個統治邏輯,
不細分朝代,因為那樣做,意義也不大,反而更模糊他要提出的論點。黃仁宇那本書可是
經過余英時做序認證,兩位史學大師在1991年想告訴中國人什麼道理,我想很清楚了。
尤其我們是台灣人,要看的當然是類似條件的英國,他們歷史上為何可以達成該成就,糾
結在古中國就是要有效統治龐大人口+發展農業,所以他們制度有其合理性,這樣對台灣
人就意義不大囉,除非又要搬出『大中國民族主義,一個都不能少』; 甚至有人批英美
崛起不只靠財產權制度,而且他們資本主義害死其他地區多少人,當然經濟成長不是只看
財產權制度,還有其他因素,但我想講的是財產權制度就是最基本的因素,打造一個自由
保障社會制度可以讓經濟持續穩定成長的環境, 至於批英美資本主義如何邪惡壓榨其他
民族,或是工業革命初期有多爛,資本家壓榨勞工,我想就離題太多,我不想戰這個,只
想說那就把哀鳳丟掉,用華為囉 ^ ^
財產權保障就是國家社會制度界定你手上資產如何受到保障,不受外人或政府隨意侵奪,
當然也界定財產權範圍在哪,翻翻我們台灣民法,大概就是那樣吧。只有在財產權有制度
保障下,百姓才會自主發展自己的經濟活動,進而活絡市場,創造經濟價值,而這理論上
是持續穩定的成長。
財產權保障當然不是法條寫好看的,或是當權者說好玩的,是要有實際操作,也就是看法
院怎麼排解私人紛爭的。
我在宋朝那篇,或許講的不夠明白,或許我非宋史專家,講的東西,有人不信。那我就引
一下大師著作,看他們怎麼講的。那接下來我引黃仁宇著作,看宋明兩朝官僚如何審理案
件(資本主義與21世紀,頁24~25)。
【宋朝的朱熹乃一代大儒,他註釋的四書,是為以後各朝代開科取士的標準。他在江西任
地方官時曾發佈「曉諭兄弟爭取產事」的一篇公告。內文提及「對照禮經,凡人子不蓄私
才,而律文亦有別籍異財之禁」。表面看來,此不過是一位模範官僚不接受親戚家人爭產
的訴訟,而責成父兄族長調解以保全「風俗之淳厚」。但骨子裡即暴露了傳統官僚組織以
道德代替法律,不承認私人財產權的特色。我們再看明末模範官僚海瑞,他也曾留下一段
文字,提出他審問民事案件的方針: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
,寧屈其姪;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
,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兩人之間相
去約四百年,彼此都不顧及內在公平…… 法庭審案原不是為民服務,可以置案情的經濟
性格於不顧,而只著意保全中國傳統的社會組織……】
接著黃仁宇講西方法治是因為他們是部落組織,不像中國古代大一統帝國是從上而下的皇
權官僚結構,西方部落組織著重是鄰里間認識的人紛爭解決,講求實事,但古代中國可能
就像有些網友提出的為了方便統治幾千萬甚至上億人口,法律是偏道德教化,不認真探究
個案中是非曲直。簡單講,人家西方法律制度是由下而上,所以可以反應私人財產的經濟
性格,而古中國法律就是由上而下,有的是聖人之言、道德教化,教死老百姓怎麼做人,
情理法,結果這個法還是道德條款 哈哈~。無怪乎西方人後來是民刑法分流,中國人永
遠民刑不分,可悲~
黃仁宇講這段的註解是英國人講他們習慣法(common law)傳統的書(我曾經跑號稱全台最
完備某頂大總圖,找不到,哭哭,我對西方法治起源超想看的),習慣法乃征服者威廉這
外來統治者為了向英國人證明國王還是有做事的,派人到各領地整理各種習俗律法合理化
一套判例準則,藉由國王的巡迴法庭統一適用全英國。 而我在宋朝的那篇廢文提到英國
17世紀把壟斷法律做出修正,從國王特權回歸習慣法準則,就是要說英國人透過習慣法早
就有財產權的種子,後來洛克提出財產權思想而發揚光大。有人只糾結不該拿17世紀專利
法酸12世紀大宋國,我也認了,那之後請你們好好閱讀財產權思想,畢竟你們是現代人,
不是宋朝人。
我身為法律人(對~ 就是鄉民最賭爛的法律人)看到大師提到英美習慣法,那我講講成
文法國家,財產權制度有沒有更悠久的歷史。 台灣民法學德國歐陸,而歐陸法律傳統沿
襲自古代羅馬法,羅馬人當時為了擺平買賣契約的交易成本,就設計「瑕疵擔保」這概念
,我當時讀到嚇屎了,原來羅馬人這麼屌喔,我以前只知道厲害我的祖國最牛逼,我真無
知呢(瑕疵擔保是什麼東東,自己google,現在念法律的多到跟狗一樣,不然去路上抓一
個考國考的或律師問;有興趣的人可以找陳添輝,三民出版的買賣法,我記得那本有介紹
羅馬法怎麼玩的)。
講這麼多,我想講的是人家歐洲人早在羅馬時代,就有專門處理財產契約糾紛的法律思想
,他們後來發展出近代財產權保障,一點都不意外,然而某些人心中偉大的古中國儒家官
僚怎麼處理私人財產紛爭? 竟然先看你親屬血緣身分關係,搬出孔孟之言,孝不孝順,
人倫不人倫那套,只想河蟹…
有人竟然可以鬼扯這種意識型態與制度下,大宋朝大明朝經濟多麼威,要是怎樣,一定有
資本主義或工業革命啦~ 此種論調還頗流行現在中國或台灣,我就是想出來戰。 如果要
嗆人家中國就是條件不同,中國制度就是可以在中古農業時代超級bug,那我也認了,但
我想請你們溫情默默緬懷(自慰)完中國史之後,認清現在是2019台灣是個海島工商社會
國家,是該學習哪個國家制度歷史。
我附上黃仁宇文字來為 古中國經濟當做我個人總結(頁27):
【……我們再問:為什麼中國不能產生資本主義?其答覆則是「一只走獸,除非脫胎換骨
,否則不能兼任飛禽」。中國是大陸型國家,重農抑商已久,是傳統政策,重生產而不重
分配。不僅整個領域自給自足,而且各府縣也要編種桑稻。加以中央集權,長期實行科舉
取士,使中國這個國家社會表現出它獨特的性格,所有知識分子的人生觀也要根據這高層
機構需要而調整。
為什麼中國不能產生資本主義?因為它志不在此。它不僅不能產生,而且一向無意於產生
。到鴉片戰爭戰敗後它仍不願放棄中國本位(幹! 這句話先知)……】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9-02-08 11:44:00
如同我前面回文的,老話一句,你文章等級就是政治宣傳A去批判五毛的政治宣傳B,即使在網路文中也算偏弱的,至少要像馬雅人或謝金魚那樣才算是通俗性的歷史文章。
作者: thigefe (米麩)   2019-02-08 11:46:00
制度經濟學一書很便宜,可以買來看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9-02-08 11:46:00
黃仁宇很不錯,但是用一本通史書籍解釋斷代史中的某個主題,史方非常需要加強。
作者: DDI (KDD+DDI=KDDI)   2019-02-08 11:46:00
天佑台灣~ 天佑自由社會~ 天佑美國~ 天佑川普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9-02-08 11:48:00
既然是法律系,黃源盛的文章可以參閱看看!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9-02-08 11:50:00
推,好文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9-02-08 11:53:00
你的前提就只在於產生資本主義是好的方向,其餘廢文
作者: TrevorStory (史托瑞)   2019-02-08 11:55:00
算不錯了 給推
作者: labell (￾ ︠ ￾ﰠ￾臈I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9-02-08 11:58:00
對個人財產權的保障其實也就是對個人自由的保障中國離這個很遠 每個個人都是君王(統治者)的工具不論是財產 個人才能都是為了發達國家(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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