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界籲修法 肇事逃逸去掉刑期「1年以上」

作者: vinmo (小強)   2019-02-07 14:01:54
這個條文問題實在太多了
1、什麼叫作逃逸搞不清楚
留在現場等警察來才離開,甚至幫忙叫
救護車等傷者送醫才離開,但沒有留下
聯絡資料,算不算逃逸?
理論上此時傷者就醫、現場安全都沒問
題了,只是被害人可能索賠無門,但被
害人求償權應該用刑事保障嗎?應該判
那麼重嗎?
2、是否肇事搞不清楚
如果前車變換車道,後車反應不及失控
翻覆(兩車未碰撞)算不算肇事?如果
前車很規矩的變換車道,是後車自己恍
神嚇到翻覆,算不算肇事?
理論上兩者跟車禍都有因果關係,都應
該算肇事,但你是前車,在高速公路上
遇到這種情況,你會停嗎?不停就關一
年,合理嗎?
3、不問肇責程度(甚至無過失)、傷害
程度(包括擦傷、扭傷),一律判一年
以上,這之前都說過。
4、肇事逃逸限於過失肇事,若是故意肇
事,實務上認為故意傷害人本來就會逃
走,不另外處罰逃逸部分,因此故意開
車撞傷人逃走:2年以下(最輕可判拘
役),不小心撞傷人逃走(包括無肇責)
,1年以上7年以下....這不用修?
作者: puremanly (挖哩勒)   2019-02-07 14:03:00
過年沒人跟你認真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9-02-07 14:04:00
理組智商就這樣啦 狗屁邏輯思考
作者: chong17 (ken)   2019-02-07 14:05:00
全程錄影 保護自己 很多人會以刑逼民 很垃圾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9-02-07 14:05:00
愛推理組 卻半點科學精神都沒有 可悲
作者: grayoasis (grayoasis)   2019-02-07 14:07:00
文組不要秀下限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9-02-07 14:10:00
理組一堆自以為的北七
作者: ali210 (凡)   2019-02-07 14:11:00
太多以為自己看懂中文就瞭解法律的人了,沒心去搞懂就亂罵
作者: dydyboy (友直友諒有多蚊)   2019-02-07 14:24:00
有道理
作者: Albert666 (Albert)   2019-02-07 14:28:00
這法竟然還沒修? 立委也太混了 爛斃了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9-02-07 14:38:00
說的那麼誇張 有人不小心裝傷人 被判到5年以上的你給我舉例舉例
作者: samnpc   2019-02-07 14:41:00
等警察來卻不留資料,謝謝你讓我笑了
作者: KaiKaiGod (凱凱神)   2019-02-07 14:41:00
都麻是用這招陰人威脅賺和解金啦,哪會真的上法院某樓真的可悲學店理組
作者: diggi   2019-02-07 14:54:00
理盲不懂 呵呵
作者: Fice (Fice)   2019-02-07 14:56:00
表示訂得不夠嚴謹,所以就該直接廢了?第4點更好笑,文組自己亂訂罰則,訂到不合理
作者: happyman2015 (小霸王)   2019-02-07 15:01:00
酒退了再出面,剛好躲掉酒駕!讚讚讚
作者: jungle01   2019-02-07 15:06:00
如果你不怕被警察開槍 你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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