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害命 法務部:朝視同「故意殺人」方

作者: THEWORLDS (天下)   2019-02-04 09:38:50
這個好眼熟
我記得當兵的時候不就有宣導過囉^^
你前天喝酒的時候
早上要視情況判斷自己是否有殘留酒精
他媽自己愛喝沒那體力消耗酒精就別隔天開車不會喔
開了還去撞人,真他媽喜憨兒
拿這種當兵就會說的東西來討論幹小
酒駕就是殺人不用懷疑拉
喝酒就搭車回家,隔天有殘留值就等於你有喝
不要幻想沒喝了
被判剛好
※ 引述《robin90295 (煙雨傾城)》之銘言:
: ※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恭喜你,按照這個立法,小明故意殺人囉^^
: 總之,刑法的目的不是為了不錯放一個壞人,而是為了不冤枉一個好人。鄉民們都希望法
: 官能夠嚴懲所有被報導出來的壞人,但鄉民沒有看到的是,台灣還有多少冤獄。法學家所
: 救!
作者: Xtaiwansoul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2019-02-04 09:41:00
高溫那場我有跟到寫廢文
作者: althea0628 (Althea)   2019-02-04 09:42:00
只會拿早起冤獄出來說嘴的 不用太認真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2-04 09:44:00
法盲推起來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9-02-04 09:49:00
台灣人的民族性
作者: akun710191 (akun)   2019-02-04 09:51:00
原文情況應該是在說 出車禍原因不是因為喝醉的狀況…比如說是超速(但駕駛能力沒被酒精影響) 這種狀況下修法他一樣要被評價為故意殺人 當然也可以繼續修法讓闖紅燈也是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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