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請特休前十名」扣年終 網友怒了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12-27 21:48:05
※ 引述《tsaiyii309 (宅男也是他媽生的)》之銘言:
: 去年我也被搞過
: 老闆發年終時說我去年請了(陪產假、特休假、一個禮拜流感病假)出勤率不好
: 我有反駁他,那我產品出貨量及良率最高
: 他也只是淡淡回我說,勞基法沒規定一定要給年終
: 你去檢舉也沒用
: 最後我檢舉了
: 因小公司沒簽勞動契約,那時也不懂
: 勞工局說勞動契約沒約定年薪是幾個月月薪的話
: 不給年終不違法
: 後來開始檢舉其他
: 1.加班費未給付
: 2.病假未給付
: 3.貨梯、天車沒保養
: 5.鋼筋裸露
: 6.樓梯沒扶手
: 7.樓上當宿舍沒消防
: 最後看勞檢員跟公安、消防的有來稽查後
: 請了育嬰假,檢舉高薪低報補助少領
: 寄存證信函給公司要求補差額
: 並提起公司違反勞工法令,危害勞工權益
: 要求公司給付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書
: 後來老闆娘請行政小姐打電話給我
: 問是不是我檢舉的,我說是啊,還有一些還沒檢舉
: 畢竟你們那麼遵守法規,我當然得幫你們共同遵守
: 您先生公務員資格的公立教授開公司當老闆
: 也還沒幫你們請機關幫你們審核合不合法
: 最後老闆娘約我在律師事務所給我一張支票
: 和我和解並要求我別在檢舉了
: 聽行政小姐說工安、消防罰款及改善花了滿多錢的
: 勞基法兩條合併為同條薪資未完全給付,罰2萬而已
看到推文裡有人在求怎麼檢舉的?
有點傻眼,
那麼簡單的事還要人家教喔,
林北就來積點陰德啦,
天龍國的同胞注意來:
這個網址連進去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
第一頁點選GO,
同意使用說明後,
就會有個勞動相關方格選項
https://i.imgur.com/KTef8Oq.jpg
勞工權益那格點入,
就開始陳情,
個人資料台北市民就勇敢照實寫免驚,
處境寫一寫,
有照片等證據就附上,
然後就留電話和電郵,等個6~14天左右就會回覆啦,
承辦人員有疑問也會聯絡你,
結果不滿意就再跟他溝通,
陳情檢舉到你爽為止,
調解不滿意就別同意,回頭再申請勞檢比較大,
老闆這時通常就會乖乖低頭就範了,
調解有點類似投降輸一半的觀念,
別太聽信那些調解委員,
業務委外的,他們只想做和事佬,
十萬以下就去打簡易法庭,
通常很快就贏了,
欠薪欠假五年內有效,
會怕的就做到四年老鳥時再去討,
公司應該也求大事化小了,
不過要確定你的公司不會五年內倒閉,
天龍國以外的恕我幫不了你囉。
幫賴香伶加油!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8-12-27 21:50:00
功德推
作者: Neve5566 (蒙奇D魯蛇)   2018-12-27 21:59:00
幫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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