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長期關注中共國政的都知道,
早在鄧時代中國定義的統一條件:
1.簽訂兩岸和平協議
2.簽訂兩岸軍事互信協議
九二共識、ECFA、服貿、干涉國際參與、文攻武嚇...等等,
以上所有一切,
都是為了達成台灣人自願簽下這2個條件之1,
中華民國1949年撤退來台一直到2006年,
上面這2件事完全沒有上主流討論過,
然後突然這10年這名詞在台灣政壇出現,
前者代表台灣承認自己與對岸是「國內關係」,
台海衝突時台灣自斷國際直接干涉的可能性,
後者會消滅台灣關係法的法理基礎。
在2016以前,
你在政黑講馬英九和國民黨想簽和平協議,
泛藍支持者會跟你說不可能,
他們不相信,
然後現在有個政黨2016年把和平協議寫進黨綱,
2018年黨主席說兩岸要簽和平協議,
到這個地步還有白痴說國民黨沒有要統,
這不願意面對現實的程度也算社會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