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 立院三讀通過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18-12-19 08:33:5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下稱
大審法),未來該法將定名為「憲法訴訟法」,將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引進憲法
審查制度,把大法官憲法審查效力擴及於個別的終審裁判,等於是建立第四審制度,草案
並增設專章,完備總統、副總統彈劾制度;新制將於公布後3年施行。
立院院會今協商司法院函請審議的「大審法修正草案」,針對14日協商後所保留的最後6
條條文進行處理;對此,民進黨審慎以對,不但發出甲級動員令,並於協商前1小時即開
會討論;最終,保留的6條條文經表決後,均照民進黨所提的修正動議通過。
新制憲法訴訟法第1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包括法規範憲法審查
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
自治保障案件,以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本次修法重點,包括以「憲法法庭」取代「大法官會議」,將審理程序更加接近法院審理
一般案件時的訴訟程序,且審理結果不再是解釋,而是裁判,全面司法化、法庭化、裁判
化;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審查範圍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且大法官可針對個
案進行具體違憲審查,避免人民權益遭受侵害。
此外,為提升審理案件效能,調降憲法審查案件的表決門檻,並採主筆大法官顯名制;完
備總統、副總統彈劾制度,明定被彈劾人得選任辯護人為其辯護,採必要的言詞辯論,應
有大法官現有總額4分之3以上出席,並有3分之2同意。
大審法修正通過後,新制運作應有充分的人力配置及增額,涉及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修
法部分,立院已請行政院整體考量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增加員額的需求,儘速配合修法;此
外,新制運作所需經費預算部分,立院也請司法院妥為規劃編列支應。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46053
自由時報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2-19 08:34:00
國考生:幹你娘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8-12-19 08:36:00
太好了不用多背了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12-19 08:39:00
大法官好大喔
作者: cvn65 (United Stars Ship)   2018-12-19 08:41:00
最高法院也該併一併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8-12-19 08:50:00
還有1/4立委就可以提釋憲 大法官們將來有得忙了 我猜黨產 年改 促轉戰場 國民黨們必開 科科
作者: g4zoco196 (ChuChuChuChu)   2018-12-19 08:52:00
考生:幹!!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8-12-19 08:58:00
這樣不懂審判實務的蛋頭學者大法官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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