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把前夫房子全燒了 法官竟相信「點火嚇鸚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8-12-18 14:56:03
老樣子,看到這種聳動的標題就該先看一下判決書啦…
簡單講幾個關鍵點
1.屋主自己說鸚鵡的確沒事就會攻擊被告
(被告表示也是因為被鸚鵡攻擊,而拿出防風打火機揮舞)
2.屋主自己說被告應該不會放火燒房子
3.鳥籠雖然在離起火點較遠處,但起火點旁邊有一個簡易型鳥架
(後來也在附近找到鸚鵡的屍體)
4.起火點旁(衣櫃)門是常時開啟的,的確有可能點燃到衣服
5.住隔壁的鄰居一開始表示有聽到被告打電話說火是她放的
但後來鄰居自己都忘記到底有沒有這回事
而事發當時被告打電話求助的對象說沒這段話
6.被告事發當時有傳訊息跟屋主說「你家失火」、「跟我一起燒死」
7.在失火的當下,被告先跑到樓梯間拿滅火器後衝回屋內要滅火
然後再被鄰居拉出來
8.火災鑑定書雖然寫縱火機率大
但鑑定人員出庭時表示亦無法排除失火的可能
9.起火點研判很混亂,所以無法確認
10.綜合以上資料,無法確信被告是故意放火,所以認定為過失
嗯……媒體素質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8-12-18 14:57:00
法匠:我說沒故意 就是沒故意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8-12-18 14:59:00
過失的意思是燒金紙還是抽菸?
作者: FFMay (一起運動吧)   2018-12-18 15:09:00
誰會點打火機趕鳥 我真的不懂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8-12-18 15:09:00
你不是故意要燒房子就是過失啊…先不論有沒有人會用打火機嚇鳥,重點是你沒證據顯示他是不是故意……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8-12-18 15:21:00
可以給個判決字號嗎 想看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8-12-18 15:34:00
新竹地院 107 訴 165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8-12-18 15:36:00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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