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SLuffySSS (Monkey D. Luffy)》之銘言:
感謝記者的標題殺人跟愛帶風向的王八蛋們
又再一次把良好的立法給砍死了
甚麼時候會判無期?
是單純只是假新聞嗎?
拜託你他媽眼睛看清楚一點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增訂,
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新臺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另散布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
之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才會有上面那些罰則
請問有禁止你散播任何政治上攻訐對手或詆毀政府的假新聞嗎?
明明就沒有吧?
馬上就一堆帶風向的跳起來喊文字獄??
是在怕甚麼?
而且所謂最重的無期徒刑 法律要件是甚麼?
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請問因為你他媽的假新聞
真的害死人了 難道不用重罪以待嗎?
還是網軍都認為自己隨口說說
就算害死人也是他活該?
自己都沒問題?
這條我完全不認為有啥問題
特別是
那些看到天災地變 還在惟恐天下不亂 愛亂帶風向 搞到人家好好外交官自殺的人
真的應該都被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