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丁守中提選舉無效若判決確定 中選會將大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8-11-27 09:28:18
噓 NaTaO3: 所以 中選會沒有犯規嗎?11/27 09:07
老樣子 就邊投票邊開票這件事情 中選會真的沒有違法
選罷法57條
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
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
前項之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若無符合規定之無障礙場地,應使用相關輔
具或器材協助行動不便者完成投票。選舉委員會應視場所之無障礙程度,適度增加投票所
之工作人力,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
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
內辦理投票。
投票所除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外,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證件之人員
不得進入。但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在此限。
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
開票完畢,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依投開票報告表宣布開票結果,除於開票所
門口張貼外,並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當場簽名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
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其領取,以一份為限。
但是
選罷法19條
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
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或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同日於同一投票所舉行投票時,選舉人
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所以四點前抵達投票所排隊的依據選罷法19條是可以投票的
但因為四點開始媒體會自行開票
加上現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
所以看的到開票
有人說 違法選罷法第53條
但是53條是這樣寫的
選罷法53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及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
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費來源。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可是瑞凡 投票截止時間是投票當日四點
四點後照法規來說是可以發布資料的
簡單來說 是法條跟不上時代變遷
是法條有漏洞
但你要說中選會違法 請問你他違了哪一條法規?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10
要打邊投票邊開票違法的唯一可能是
同一開票所還在投票卻已經開票
但都8102年了 敢這樣幹保證被打死 早就爆料出來了....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17-11-27 09:07:00
所以 中選會沒有犯規嗎?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8-11-27 09:29:00
丁丁:我沒選上 就是違法...
作者: tom77588 (葉天)   2018-11-27 09:29:00
親 只要丁沒當選就是違法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8-11-27 09:30:00
行動網路改變世界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8-11-27 09:30:00
阿丁就是屌 你感嘴
作者: jeff0025   2018-11-27 09:30:00
KMT應該不會讓他亂太久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18-11-27 09:30:00
管中閔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8-11-27 09:31:00
交給法官裁決吧!
作者: widec (☑30cm)   2018-11-27 09:31:00
那個投票時間,也可以攻防說只要有人在投票就是投票時間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18-11-27 09:31:00
事實上中選會四點一開始跟本就還沒接收到任一開票所正式回報的票數 唯一有問題反而是媒體自己率先統計顯示在新聞上的數字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8-11-27 09:31:00
以前沒手機沒這問題XDDD 現在人手一機該怎麼修法
作者: widec (☑30cm)   2018-11-27 09:32:00
這一條真的應該修法 只要有人在投票 全台媒體禁止發佈評論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8-11-27 09:32:00
應該會舉證確實影響選舉結果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11-27 09:32:00
KMT還想要2020大位,不會讓丁吵太久的啦。
作者: freedom1124 (細菌)   2018-11-27 09:32:00
正解 法律跟不上時代 要的話就是修法。但我覺得以中選會這種兩年忙一次的組織 你要他們有危機意識是強人所難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8-11-27 09:33:00
如何舉證確實影響選舉結果? 什麼證據都沒有要怎麼證明阿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18-11-27 09:34:00
北七媒體只會在數字底下打以中選會為主 但是中選會的網站根本還沒更新任何數字 因為各開票所都要等公投票數一起算完才會正式呈報 絕對不可能票數這麼早就標出來
作者: widec (☑30cm)   2018-11-27 09:34:00
並且若有邊開邊投者 一律不得使用通訊手機 要監票拿相機
作者: eric00169 (eric)   2018-11-27 09:34:00
中選會開到10幾萬票的時候 電視都開到30萬票了呢
作者: widec (☑30cm)   2018-11-27 09:35:00
只有在全台已完成投票 開票所才能開發使用手機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8-11-27 09:35:00
可是五點, 六點, 中選會有收到票數了,還是有在投啊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8-11-27 09:35:00
會讓丁丁閉嘴的不會是法院 而是他的黨 想想也挺可憐的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18-11-27 09:36:00
該開罰的明明就是各大新聞台 結果丁丁在怪中選會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8-11-27 09:37:00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11-27 09:37:00
希望可以鬧到修改法條,這就是丁丁退出政壇的代表作
作者: ericliung (尋歡)   2018-11-27 09:49:00
推這篇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8-11-27 09:56:00
幫推 中選會按法條做事正確 除了事前蠢到無法預測排隊問題之外 根本無法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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