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選委會到底哪裡「違法」?

作者: addog74   2018-11-26 03:55:18
丁丁昨晚此時跑去大鬧天宮…哦不是,是大鬧地院
向昨天倒霉值日的檢察官提出選舉無效&重新驗票
重新驗票是依選罷法第69條規定,丁丁的權利我們要尊重
但你要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讓我們來看看選罷法第118條: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 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 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 效之訴。
請注意!選舉無效的前提是選委會「違法」
到底選委會哪裡「違法」了???
選罷法本魯從第1條看到最後第134條,看都看不出來選委會到底違了哪條法?
另外刑法第六章-妨害投票罪章共有7條(142~148),丁丁唯一有“可能”凹的就是第146條
刑法第146條: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鍵字:「詐術」、「非法之方法」
一邊投票一邊開票跟上面兩詞到底有什麼屁關係???
有沒有法律達人解答一下?
作者: randy101021 (金金金)   2017-11-26 03:55:00
輸不起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18-11-26 03:56:00
1.開到半夜 2.有幾個卡很久不開棄保那個其次拉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8-11-26 04:02:00
很簡單阿 三個縣市長都當選了 票還再繼續投請問這有沒有程序問題? 有沒有違反投票秘密?比賽規則有問題提起選舉無效有什麼不行?
作者: addog74   2018-11-26 04:04:00
違哪個法?第幾條?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11-26 04:05:00
判決沒確定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18-11-26 04:06:00
邊開票邊投票就已經犯法邊緣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11-26 04:06:00
還不能說是違法,衹能說被控告。
作者: wayc (wayc)   2018-11-26 04:07:00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11-26 04:07:00
法律,請參照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
作者: addog74   2018-11-26 04:07:00
違哪個法?第幾條?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8-11-26 04:16:00
違反竊國罪這麼明顯的法你都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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