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女友還硬上學妹 男賠45萬獲緩刑

作者: pingaa (pingaa男)   2018-11-09 15: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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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友還硬上學妹 男賠45萬獲緩刑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2018年11月8日 下午6:05
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現年24歲吳姓碩士生,堪稱學校的風雲人物,本身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但私底下仍與社
團學妹搞曖昧,甚至多次發生關係。不料今年2月的某天深夜,吳男趁著學妹到他租屋處
借用筆記型電腦電源線時,除了強行把學妹留下,更對學妹霸王硬上弓,事後遭學妹控告
性侵。該案經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因吳男犯後態度良好,願賠償45萬3千元,加上學妹
願意給予對方一個機會,所以最後判吳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學妹到學長租屋處借電源線,沒想到慘遭學長霸王硬上弓。(示意圖,非當事人/
pixabay)
根據檢警調查指出,南投縣24歲的吳姓碩士生堪稱學校的風雲人物,不論是課業表現還是
社團、運動表現都相當優異,本身也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但他卻和一名社團學妹大搞曖昧
,兩人還多次發生關係。不過就在今年2月時,學妹對吳男提告性侵!該名學妹指控道,
當日她到吳男租屋處要借用筆記型電腦的電源線,拿到後就準備離開,沒想到吳男竟抱住
她強吻不讓她走,更直接把她強壓在床上,不論她怎麼反抗、企圖掙脫,對方都不讓她離
開。
這名學妹表示,因為自己體型比吳男小許多,力氣也根本無法反抗,所以最後被吳男壓制
在地上性侵得逞。學妹說,事後實在覺得太可怕、委屈,就向身邊比較親近的同學訴苦,
並由同學陪伴她控告吳男性侵。近日判決出爐,據判決書指出,經查吳男未尊重對方意願
發生性行為,確實於法不容,但考量到吳男犯後態度良好又沒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可見是
一時衝動犯法,加上吳男已當庭認罪並同意賠償學妹45萬3千元,而學妹也表示願意原諒
,願意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給予緩刑的機會,所以最後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2
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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