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同婚法學教授強調「男女有別」卻遭起底

作者: Paul0225 (thanks)   2018-11-05 18:57:49
※ 引述《wayne62 (習大大的愛/礙家)》之銘言:
: 1.媒體來源: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反同公投辯論》反同婚法學教授強調「男女有別」
: 卻當場遭起底:曾說法律不要抵觸聖經價值
: https://youtu.be/deXnHqO_0p4?t=1833 這場辯論會影片
: 3.完整新聞內文:
: 謝孟穎 2018-11-04 11:20 20359 人氣
: 聖經價值優先於法律價值?反同、挺同公投24日對決,今(4)日上午中選會舉行
: 愛家公投第12案「以民法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結合權益」之意見發表會,
: 正方代表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曾品傑強調,目前民法婚姻用語僅止「一男一女」,
: 若同性婚姻要修民法,會造成:「嫁女兒說女婿是女的、娶媳婦說媳婦是男的,
: 一般台灣老百姓難以接受。」
: 許秀雯:你是以「曾教友」還是「曾教授」的身分發表意見?
: 對於曾品傑言論,反方代表、伴侶盟律師許秀雯當場起底,指出曾品傑
: 過去接受基督教論壇報專訪時曾勉勵年輕基督徒法律人「法律跟聖經價值抵觸時
: 要選擇『聖經價值』,現行法律政策不要去抵觸聖經價值」,對於曾品傑
: 今日在公投意見發表會發言,許秀雯質疑:
: 「能不能釐清一下,你是以『曾教友』的身分,還是『曾教授』的身分在發表意見?」
: 對於下一代幸福聯盟提案之公投第12案「以民法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結合權益」,
: 曾品傑表示,此案之所以主張「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別二人永久生活權益」,
: 是因現行民法婚姻章使用不少「男女結合」的用語,若是以「婚姻」以外形式
: 保障同性伴侶及家屬,可「減少台灣百姓生活上的不方便」。
: 曾品傑:嫁女兒說女婿是女的、娶媳婦說媳婦是男的,一般台灣老百姓難以接受
: 曾品傑又說,目前民法親屬編、父母子女等規定,皆是以「生理上的一男一女」
: 為預設基礎,許多民法用語也是以生理性別作為理解,包括「男女當事人」、
: 「父母」、「夫妻」、「已懷胎者」、「不能人道」等,這些用語
: 「蘊涵台灣人民的婚姻家庭情感,有維繫人倫秩序的重要性」。
: 「人類男女有別,不會因為國家承認社會性別與心理性別而憑空消失,
: 男女、夫妻、父母等用語也不會因為『同性結合』出現而消聲匿跡,
: 這些稱謂都該維持不動!」曾品傑又說,若民法適用同性結合,「嫁女兒說女婿是女的
: 、娶媳婦說媳婦是男的,一般台灣老百姓難以接受」,因此曾主張:「維持現行民法婚姻
: 章一男一女之結合,再把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永久結合關係,用特別法如同性伴侶、
: 同性家屬加以保護。」
: 曾品傑也強調,指出「民法婚姻限一男一女違憲」的大法官釋字第748號,
: 明白指出可以用婚姻以外形式來補足保障同性二人永久結合關係,
: 沒有限定對於同性二人的婚姻自由平等保護僅能用「結婚」或「婚姻」的法律名稱為之,
: 修民法、民法另立專章、立定特別法皆可。
: 許秀雯:美國曾禁止女性當「律師」,開放後也不需重新定義
: 對於曾品傑發言,反方代表許秀雯首先質疑:「今天您所發表的意見,
: 究竟是基於教友的身分,還是基於法律專業?」許秀雯指出,
: 過去曾品傑接受基督教論壇報專訪時曾言「若法律跟聖經價值抵觸時要選擇『聖經價值』
: ,現行法律政策不要去抵觸聖經價值」,若是以教友身分發言,明顯已違反憲政秩序。
https://www.ct.org.tw/1303613
曾品傑:對於法律人所追求的「公平正義」,不完全是人權趨勢,
要留意本土台灣社會及人民的需要,擁有從上帝而來的智慧,
知道該如何做出適當的判斷和決策。
拮錄自基督教論壇報 曾品傑:婚姻制度屬立法裁量範
起底?我不認識曾先生,也不清楚他那句話的背景為何。
但看過KP被兩岸一家親K得半死,就知道看句子要看講話背景情境,免得被誤導了。
所以,我幫忙找了一下。看了文章,不覺得他有要違憲的打算。
扯憲政秩序...怪怪的。 不過,我相信他很意外,大法官會要求保障同婚。
https://www.ct.org.tw/1306357
【基督徒對同性戀的回應】
上面鏈結也是引自基督教論壇報,
用來說明一下,不是基督徒就一定討厭同性戀,
也不會只因為亞當夏娃,就堅持一夫一妻。
有些同志不必要一直針對基督徒引戰,認為都是假冒偽善。
那樣子無助於為同志爭取權益。
: 對於曾品傑不要修改「婚姻」定義的主張,許秀雯以美國「律師」定義為例。
: 過去美國也曾禁止女性擔任律師,認定「律師」從定義上就是只有男人可以當,
: 有女性去打官司,最高法院還判定說:「律師」這行業就是要保留給男性從事、
: 「女人就造物主規則,是屬於婚姻家庭,要合於妻子跟母親的角色」。
: 但後來美國還是出現許多優秀的女性律師。許秀雯說,讓女性當律師,「律師」一詞
: 不需要重新定義、內涵沒有改變、也不需要創造「lawyer」以外的新詞彙讓女性來專用。
: 許秀雯以律師案例回應曾品傑的主張,表示若同性伴侶不能適用「婚姻」二字,
: 就好像一名女性通過考試、可以執業,但因為女性身分而不能自稱「律師」、
: 必須自稱「法師」一般荒謬。
: 對於民法用語多以「男女」為定義一事,許秀雯也說,目前民法本來就有一些
: 中性化的詞彙如「配偶」,「不可能為了這些這麼低層次的技術性理由,
: 去阻絕同性伴侶擁有平等結婚的權利……這提案讓人覺得痛苦跟卑鄙,
: 是因他明明將同性排除於民法之外,用語卻用了『保障』,我要敬告全國觀眾朋友,
: 千萬不要被愛家公投說法矇騙了!」
: 「立專法也該和民法一樣」許秀雯:為什麼不直接用民法?
: 對於釋字748,許秀雯表示,大法官明文指出若期限內沒有相關立法保障同性婚姻,
: 同志可以直接登記結婚,這顯然代表大法官覺得「同性伴侶直接適用民法」沒有問題;
: 即便立專法,保障內容也該跟民法一模一樣,「既然是一模一樣,為什麼不是直接用民法
: ?」
: 對於公投第12案「立專法」的主張,許秀雯表示,全世界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 荷蘭,在通過同婚前也曾有伴侶制度,專法的內涵、權利義務都與「婚姻」非常接近,
: 但後來荷蘭還是通過同性婚姻,就是因為發現「名分」上的不同在文化上會造成差異、
: 仍是一種次等化的對待。
: 許秀雯指出,目前世界25個保障婚姻平權的國家,有些基督教、天主教徒佔人口80–90%
: 以上,為何明明具有許多政治與文化因素差異,還是不約而同通過同性婚姻?原因是:
: 「人類有機會透過反省、克服偏見,來改進我們的錯誤。」
https://hk.thenewslens.com/article/57714
為什麼不說這25個國家中,約半數非適用民法?
是因為他們還不夠反省透徹嗎?
各國明明具有許多政治與文化因素差異,你要說用專法的國家錯嗎?
BTW,扯遠一點,
如果歐洲國家觀念超先進的(而且是LGBT入民法才是有反省的先進國家),
那臺灣維持死刑在你眼裡,是不是超落後的?
美國川普不滿LGBT政策,在你眼裡是不是美國姚文啊?
: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先立專法,有總比沒有好,不要想要一步登天」,
: 對此許秀雯回應:「說得好像同性想要成為配偶是非常貪得無厭的事情,但真相是,
: 今天我跟我的同性伴侶結婚,完全不會影響任何一個異性婚姻家庭的,
: 他們怎麼稱呼、他們的人倫,都沒有受到傷害!」
: 許秀雯又舉例,英國、奧地利都走過隔離專法的路,但也證明走隔離專法的路行不通、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B%B1%E5%9B%BD%E5%90%8C%E6%80%A7%E5%A9%9A%E5%A7%BB
英國:到現在不同地區對同婚的接受度和立法方式不同,北愛爾蘭更是不承認同婚合法。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74256
奧地利:2010年起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大法官要求2019年修法保障同性婚姻關係。
我不確定他們是要專法,還是入民法。(歡迎鄉民補充)
美國...我川威武,檢討LGBT相關政策,
而且之前軟腳馬也沒要求讓所有州政府將同婚入民法,要他們各州自行決定專法或民法。
: 走隔離專法的意思就是「同志公民是次等的」。
為什麼專法的意思,就是同志公民是次等的?歧不歧視,跟專不專法有關係嗎?!
講白一點啦,就算同志婚姻入民法,歧視同志的人,還是會歧視!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1030000574-260119
全球右翼崛起!巴西「川普」當選總統
你覺得文章裡頭提到的先進國家右翼人士會對LGBT支持嗎?
(除了德國AfD的黨主席是女同志,讓我覺得同性戀議題只是騙選票以外)
改變歧視的路還很長,同志需自立自強,爭取多數人的認同,
讓更多出櫃名人站在大家面前,讓人們看到同志也是很值得尊敬的。
但為什麼一定要為了長久努力才可能改善的歧視狀況,跟專法扯上關係?
如果要追求保障同志權益,在現階段的臺灣,
你覺得專法會有較多人支持而較快達成?
還是民法?
: 對於24公投對決,許秀雯再次呼籲對愛家公投10、11、12案投下反對票:
: 「我們要做這政治表態,是因為我們要對歧視說不,要對隔離說不,
: 要對自稱『愛家』、實際害人的公投提案說不!」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storm.mg/article/596639
: 5.備註: https://youtu.be/deXnHqO_0p4?t=1833 辯論影片
: #1Rtk5Oo1 (Gossiping) 曾品傑還辯了另一場,
: 被另個人批評:曾品傑教授說法律修改日常稱謂也會修改,
: 「怎麼教授也會騙人,我今天算開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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