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不懂勞資實況」 黃國昌提案勞動法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8-10-18 22: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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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懂勞資實況」 黃國昌提案勞動法庭採參審制
1185出版時間:2018/10/18 13:5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勞動事件法》草案,針對草案中擬由各級法院設立勞動
法庭,優先遴選具有勞動法相關學識的法官為勞動法庭法官的部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
認為職業法官往往對勞資案件的實際狀況缺乏經驗與理解,因此提議未來勞動法庭一審應
採參審制,由1名職業法官與2名參審法官組成合議庭。
但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回覆,參審制非常複雜,修法的變動幅度會非常大,還是當成一個
將來發展的理想會比較好。
司法院、行政院提出的《勞動事件法》草案今天上午在立院進行逐條審查,針對草案第4
條:「為處理勞動事件,各級法院應設立勞動專業法庭…勞動法庭法官,應優先遴選具有
勞動法相關學識、經驗者任之。」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相關規定應為:「高等法院以下各級
法院及分院應設勞動法庭,審理勞動案件…勞動案件第一審訴訟程序,由職業法官一人及
參審法官二人組成之合議庭行之…」。
黃國昌發言指出,過去2、30年來關於勞動法庭的討論,除了討論「又貴、又慢」的問題
外,還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台灣所栽培出來的職業法官,對於勞工每天所面臨的工作現場
可能一點經驗也沒有,對於勞資關係的實際狀況缺乏必要認識,導致判決出來雖然在法律
面上沒有什麼問題,可是沒有辦法反映工勞動現場所出現的狀況,所以過去大家就討論勞
資案件除了一個職業法官外,希望各有一個代表勞方、資方的參審法官。
呂太郎對此回覆,國外的勞動訴訟法的確有採取參審制的,譬如德國,但德國是所有訴訟
普遍採行參審制,由於採行參審制是非常複雜的問題,涉及參審員如何選出、如何迴避、
如何執行職務等各方面,修法的變動幅度會非常非常大,經司法院評估,參審制目前還是
當成一個將來發展的理想會比較好。
同樣針對《勞動事件法》第4條,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希望條文明定:「勞動法庭法官
,應優先遴選具有勞動法相關學識、經驗,且具性別平等意識、尊重多元文化者任之。」
尤美女強調,目前實務上常常看到譬如外籍看護工遭受性騷擾的案件,但法官的判決或檢
察官的處分書往往反映性別平等意識不足,因此希望把具性別平等意識、尊重多元文化明
定為勞動法官遴選標準。
呂太郎答覆指出,所有法官在辦理各式民刑事訴訟,都要具有性別平權、多元文化的素養
,這是當然的,但是既然今天是制定勞動事件的特別法,應該是去凸顯勞動關係方面的考
量,假設法條要求法官勞動也專業、性別也專業、多元文化也專業,或許法條可以這樣訂
,但真正要找到這麼多方面專業的人就沒那麼容易,他認為性別平權、多元文化的素養是
所有法官應共同具備的,不必在《勞動事件法》特別凸顯。(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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