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尬車釀3死!謝亞軒以「殺人罪」移送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8-10-12 18:57:30
台灣的法律就訂在那邊。
警察也只是為了輿論用殺人罪移送,給後續的檢察官跟法官穿小鞋帶帽子。
大家理性看,殺人罪成立嗎?
到時候記者又可以下標題了。鄉民又可以憤怒了。
不用猜了
恐龍你們當定了!
漂亮的一串新聞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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