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罰責加重 立院已一讀

作者: v19791119 (阿育)   2018-10-07 13:22:08
真的要嚇阻酒駕,罰錢有用,酒駕早就少了。
初次酒駕先拘留7~14天並加罰金。
三年內第二次,加重拘留、罰金並ˇ吊銷駕照。
第三次之後,拘留、罰金、吊銷、沒入車輛。
酒駕致傷殘死,以蓄意傷人、殺人辦理,
並對照日本,用一輩子所得換算和解金。
※ 引述《Blue6 (藍綠都是垃圾)》之銘言:
: 酒駕罰責加重 立院已一讀
: 〔記者 邱俊福/台北報導〕國內酒駕害命事件頻傳,民眾普遍希望政府加重相關處罰機
: 制並提升執法強度。警政署表示,已力推提高汽車酒駕與拒測的罰則,也增訂同車乘客不
: 能舉證有制止酒駕,就需連坐處罰的規定,此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草
: 案已在立法院一讀,待三讀通過上路後,可望提高對酒駕行為的嚇阻效果。
: 嚇阻酒駕 修道交條例
: 現行酒駕拒測罰款為9萬元,修正草案提高至18萬元,而5年內的累犯罰款要往上加。至於
: 連坐部分,與酒駕者同車的乘客可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
: 酒駕執法方面,警政署說,警方查察酒駕未曾鬆懈,未來也將持續規劃相關勤務,全力進
: 行取締,強度不會改變。
: 據統計,2013年酒駕取締件數共11萬8864件,去年為10萬3670件;酒駕移送法辦件數2014
: 年有6萬7772件,去年為6萬1060件,雖已微幅下降,但仍有改善檢討空間。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37577
: 備註:為什麼不把車輛沒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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