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東區最大房東!他月收千萬租金 寧可不租

作者: Rhomboid (維尼)   2018-10-04 11:02:38
這完全沒有技術困難
所有房屋/土地,依照市價一年2%課稅,法人持有一樣課2%稅
再配上每一個人免稅額一年10萬
根本不用去認定是否自住,也不用擔心有些人付不出稅金
這是政治問題,需要各位自己想清楚
各位窮人不要再繼續體貼有錢人了好嗎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銘言:
: 這種簡單的問題還需要問
: 現在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
: 就是多數房產集中在少數人手中
: 實價登錄不就是實價課稅的基礎
: 自用住宅沒問題 稅率另外算
: 第二間開始 每多一間稅率多10%
: 超過100% 以100%算 但應該不會有笨蛋要繳跟房價一樣的稅
: 能找人頭算你厲害,看看有多少人頭可以找
: ※ 引述《siriusc (超大型男童)》之銘言:
: : 用市值計價 無論店面還是自用住宅
: : 都會遇到一個問題
: : 例如說住公館溫州街老房 房子殘破 建物根本價值=0
: : 但是地段良好 該處市值地價極高
: : 你照市值課稅 那住父母留老房的人一定會GG 因為付不起
: : 所以一定是用公告地價課 現在能調高公告地價就已經不錯了...
: : 舉例來說 小弟手上有一間老透店可月收5萬
: : 房仲估價值落在兩千七百萬到三千萬之間
: : 實際上公告地價是六百萬 建物是三十幾萬
: : 幹 如果照估值計價 那要多付多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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