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開放無心跳器捐 心臟停5分鐘就可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8-10-04 10:59:01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開放無心跳器捐 心臟停5分鐘就可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6日電)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今天表示,醫事司下午開會同意
推行無心跳器捐,適用對象為同意安寧緩和醫療及願意器捐者,當病人心跳停止5分鐘後
就可摘器官捐贈,即起就可施行。
現行器捐採腦死判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下午開會討論「無心跳器捐」可行性。因無心跳
器捐過去曾引起倫理爭議,認為死亡判定不夠嚴謹,且也有心跳停止後器官活性問題,都
有待凝聚共識。
醫事司長石崇良在會議後向記者說明,世界潮流中器捐分3類,活體、腦死和無心跳捐贈
。腦死器捐有嚴謹的判定過程,且因民風、意外傷害降低腦死器捐的數量,讓來源遇到瓶
頸。
石崇良說,死後捐贈分成4類,第一類為到院就死亡、第二類為急救失敗後死亡,這兩類
病人的器官因意外和急救過程耗損,器官能使用的機率較低,因此不予討論。今天會議達
成共識,除腦死病人,現階段優先適用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的末期病人,其同意撤除
維生醫療且願意器捐者,在心跳停止5分鐘後可施行無心跳器捐。
執行無心跳器捐可能擔心有倫理爭議,石崇良說,會議也達成幾點共識。基於尊重病人意
願,同時滿足希望安寧死亡、且器官遺愛人間的心願,在此原則下,還沒有宣判死亡前不
會違反安寧緩和、增加病人痛苦,頂多在撤除呼吸器時因病人可能會呼吸不順、痛苦給予
鎮定藥物,但不能為了維持器官活性做侵入性的處置,如接上葉克膜或循環設備。
石崇良說,為了確認死亡沒有疑義,當病人心臟停止後,會有5分鐘心臟觀察等候期,確
定5分鐘都不再有心跳恢復,才開始進行摘取階段,符合國際共識。
為了達成病人捐器官、遺愛人間心願,石崇良說,另一個共識是在確認病人死亡後,為了
讓器官功能維持會給予必要處置,如維持臟器活性必須讓體溫下降,可插上導管、讓體溫
下降,讓後續移植能成功。但這些必要的處置,都是必須本於尊重生命的神聖性。
此外,石崇良也說,無心跳器捐跟腦死判定後器捐還是有所不同,雖然很多研究顯示,無
心跳後和腦死器捐的腎臟移植存活性差不多,但仍要尊重移植受贈者,做器官分配時,會
告知受贈者,可以選擇要不要接受。
石崇良也說,為了鼓勵器捐大愛行為,對無心跳器官的捐贈者也比照現行腦死器捐者,若
捐出來超過兩個以上器官,其中一個可以指定受贈對象。
石崇良表示,會議達成共識後,各醫院可依據共識擬定執行的標準流程,衛福部也會擬定
心臟死後器官捐贈作業規範,但若醫院依照共識執行,即起就可進行無心跳器捐。
至於施行後可增加的器官捐贈量,石崇良說,無法估計,但根據英國經驗,約會增加腦死
判定的1/3量,以台灣推估的話,一年腦死判定為200例,約可增加70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0065004.aspx
5.備註:
偉大民進黨,去年開放無心跳器捐,但作為現代人,無心跳不等於死亡,無心跳腦袋也還
有意識,經過CPR或電擊,是可以救回的,衛生福利部鬆綁,無疑就是殺人
https://i.imgur.com/az8lx3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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