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瞎扯「李登輝是阿伯」 醉漢譙警「看啥潲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8-10-02 01:45:4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10月1日
2.完整新聞標題:
瞎扯「李登輝是阿伯」 醉漢譙警「看啥潲」罰5萬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毒品前科的彰化縣楊姓男子,爛醉跑到鹿港分局秀安派出所報
案,卻瞎扯「李登輝我叫阿伯啦,蔡英文以後要嫁,我要叫她阿姨啦」,瞎掰不違法,但他
卻辱罵警察「看啥潲」(看三小),被警察依妨害公務罪法辦,彰化地院引用「臺灣閩南語
常用詞辭典」,認為台語的「潲」是精液之意,屬於粗俗不雅的用語,判刑4月,楊男上訴
二審並認錯,台中高分院認為量刑太重,改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一個字的
代價是1萬6000餘元,堪稱「一字千金」。
判決書指出,楊男有毒品案入獄前科,前年11月14日深夜,他醉酒到秀安所報案,卻講話含
糊,警察質疑他醉酒,他答稱「我沒喝那麼多啦,我李登輝我叫阿伯啦,蔡英文以後要嫁,
我要叫她阿姨啦」,又見員警調整胸前的密錄器,竟大吼「看啥潲」,員警將他依妨害公務
罪嫌逮捕時,他揮手碰到警察的臉,但沒有成傷。
彰化地院一審時,楊男辯稱無侮辱之意,「看啥潲」是「看什麼」之意,不過,法官參考「
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認為「潲」為精液之意,引申為「無聊、無用」,是粗俗不雅的
用語,楊男用粗鄙不堪的用語辱罵值勤員警,又否認犯行,依妨害公務罪判處徒刑4月,可
易科罰金12萬元。
楊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看法雖與一審相同,認為楊男用詞粗鄙不堪,具侮辱之意,不過
,楊男二審時坦承辱罵警察,犯後態度改善,也已向員警道歉,一審量刑太重,撤銷改判拘
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67308
5.備註:
原來是這個潲 不是那個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