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騎士全身碎掉慘死 酒駕男家屬竟嗆肖

作者: wonderverg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8-09-26 14:33:07
※ 引述《siriuslight (OH YEAH)》之銘言:
: 有沒有法律永遠沒辦法改的八卦?
: 小弟不是專業,還請專家指正
: 看到新聞酒駕起訴的罪名都是“公共危險”,“過失傷害”,“過失傷害致死”等等
: 為什麼不能提升到
: 酒駕抓到->先送“殺人未遂”再說
: 酒駕致傷->“蓄意傷害”起跳
: 酒駕致死->直接蓄意殺人罪論處
其實問題很簡單。
你提出的處理方式,基本上是因為酒駕導致的傷亡非常嚴重,
所以要用刑法上的重刑來議處。
那如果照你的邏輯,超速、違規變換車道、闖紅燈、紅燈右轉、違規停車等行為。
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呢?畢竟以上行為造成傷亡的機會、程度和可能性,
和酒駕比起來毫不遜色,針對此點你應該也沒有異議才對。
想像一下你媽媽或爸爸出門買菜的時候,只是貪方便想早點回家煮飯給你吃,
搶了一個紅燈,結果被當成殺人犯,這種社會感覺應該滿溫馨的?
也可以再追問一下,如果闖紅燈、酒駕順利的被法律視為殺人,
那停等紅燈越線起碼是個重傷害罪吧?
我自己是不敢保證我完全不會違規啦,可能你有辦法吧。
: 法律名詞我不懂,但大致方向不應該是這樣嗎?為什麼經過這麼多不幸的事,行政立法機關完全無動於衷??
: 有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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