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律師批「5~10%司法官收錢」 律師公會: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9-12 21:45:55
律師批「5~10%司法官收錢」 律師公會:無惡意不懲處
出版時間:2018/09/12 14:12
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張靜去年2月向媒體投書,指稱「今天法官或檢察官還會收錢的
大概在5%至10%之間」等語,法務部及13名法官、檢察官、律師認為張靜惡意詆譭司法人
員、嚴重打擊司法形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訴,但律師公會認為張靜
的言論不是針對特定司法人員或機關,且無惡意,決定不處分。對此,法官協會今發聲明
「深表遺憾」。
張靜去年2月25日向《上報》投書稱「我在司法界、律師界超過36年的資歷與經驗,今天
法官或檢察官還會收錢的大概在5%至10%之間,也許再多一些,也許再少一些」、「過去
稱昏官,現在稱恐龍的恐怕至少占司法官一半以上」、如今揣摩民進黨上意的法官、檢察
官也陸續產生,不論為哪個政黨服務,都是打手司法官,都該想辦法不要讓他們的手伸入
司法界」。
張靜的投書引發不少司法人員不滿,法官王子榮、張景翔、林明慧、姚億燦、陳得利、蔡
嘉裕、何效鋼、孫健智,以及檢察官陳淑蓉、蕭永昌、鄭子薇,還有律師林宗翰、蕭彣卉
等13人,加上管理律師執業的法務部,紛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訴張靜違反律師倫理風紀。
律師公會調查時,張靜說:「法官、檢察官畢竟也是人,他們也會犯罪,我如果說法官、
檢察官有人貪污,我就詆譭了全世界的法官、檢察官嗎,我相信不會的......我只是說出
我的觀感。」
律師公會認為,律師倫理規範雖規定「律師不得惡意詆譭司法人員或司法機關」,但張靜
的相關言論沒有指明特定個人,且他當時是以司改國是會議委員身分,為了推動陪審制而
發表相關言論,沒有真實惡意,並未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日前決定不處分。
對此,法官協會發聲明表示,台北律師公會的決定沒有深刻考慮律師在個人言論自由外,
更應注意身為專業司法人所應遵循的之理規範與社會責任,深表遺憾。(丁牧群/台北報導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2/1428508/
5.備註:
你們司法官先去把性騷擾法官與幼稚園升堂檢座搞定
再來對律師指東說西好嗎
可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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