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益世要入獄了 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

作者: millennial (早起的蟲兒)   2018-08-22 15:33:38
林案是下級法院判處有罪,高院認定貪汙罪方面罪證不足發回重審。
讓我們回顧一下,扁扁的某個交通部部長。一、二審無罪,高院判有罪,還找不到賄款的
兩萬美金,就被判八年,八年。茶葉罐裡頭的兩萬美金,都不知道有沒有存在。
當到交通部部長,這麼真鳥,兩萬塊美金,笑破政界肚皮,這點錢放金爐燒都燒不夠。嘖

對不起,我法盲。
這是有罪推定與無罪推定的判例?
歡迎有知之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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