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宗律師開庭被撞死 一審被告死刑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8-07-15 20:37:50
※ 引述《osee (os)》之銘言:
: 奇怪 ~
: 那個死刑人權律師怎麼沒去辯護
: 我也可以幫他寫一篇免死的判決阿
: 1基於人權兩公約
: 被告撞死為律師 並非公約舉例之兒童 或連續殺人之重大案件
: 2被告用汽車衝撞致受傷而死 並非虐殺等方式 手段並非兇殘
: 3被告因離婚調解 律師太過強勢 事出有因
: 考量人之常情 是衝動衝撞 並非預謀犯案
: 4雖無精神鑑定 但在暴怒下 也是思覺失調的半個俘虜
: 5男女對感情處理不當 是社會化過程中錯失教育機會
: 對崇尚升學主義之國家社會 方是問題所在
: 6被告平日關愛小孩 足見非窮凶惡極之徒 仍有向善之心
: 應給予在監獄矯正教化之機會
: 7被告30年後出獄 應已能體悟學習情感處理方式 而無再犯可能
: 若是仍應情緒管理不佳 則國家監獄身為矯正機構
: 亦應負起無法矯正體系失職之責
: 綜上 免死
噓 jungle01: 法官論壇與律師論壇有討論 你可以去看118.233.148.106 07/15 20:27
→ jungle01: 看 忘記你沒這個資格 抱歉抱歉118.233.148.106 07/15 20:27
ㄟ 法匠 你不是說法官論壇跟律師論壇有討論為何撞死律師要判死
麻煩貼出來啊~~還是你做賊心虛不敢貼?
看來看去撞死律師要判死的原因套在程宇上面也可以用
而且程宇沒有抄佛經 犯後砌詞狡辯還推給關係親密的女友
反觀撞死律師的洪先生犯後馬上跟法警承認是他做的 還打119叫救護車
甚至抄佛經懺悔 這也是因為律師開庭時刺激洪先生沒有錢養小孩
洪先生才會理智斷線 這都是國家社會沒有教育好洪先生 學校沒有情緒管理的課程
這是整個社會的錯 洪先生也是思覺失調的半個俘虜
為什麼不讓他進入監獄矯正三十年呢? 三十年後洪先生也六十多歲無力犯案
法官開庭時應該叫他加油 好好鼓勵他才對!
若三十年後洪先生出獄仍然犯案 這也是監獄沒有矯正好他 是國家社會失職的錯!
為何洪先生就要判死?
洪先生你死的好慘啊~~你做鬼記得找法匠索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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