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港女模命案》法官判無期理由:非情節1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18-07-10 19:47:27
剛一時興起查了一下這垃圾的委任律師,好巧~又是黃律師
那麼他今天說了什麼?我截一下:
程宇躲過一死,對此程宇的委任律師黃致豪表示,程宇再犯的可能性,應該要進行心理鑑
定,但台大和北榮都婉拒;黃致豪也認為,程宇之所以會犯案,應歸咎於社會治安,只要
接受監獄的矯正,就能降低他再犯的可能,若是監獄無法矯正,也是國家失職,不應拿程
宇犧牲性命來承擔。
這是什麼意思?不知道黃律師在翻開被害人的照片時,是悲憫被害人,還是
在想著該如何替程宇想一個被害人活該的理由?這理由就是社會治安嘛
如果未來程宇再殺人,那兇手就是國家嘛,我都幫黃律師想好理由了~ㄎㄎ
不過我是覺得~想辯護那是黃的權力~他愛講什麼也是他的自由~
黃律師之前說了什麼?
他說:「我認為執行職務的範圍內,其實我不覺得我會良心不安,應該反過來這樣
講,如果我今天沒有做到我應該竭力做的,如果不盡到竭力辯護,我才會認為我會良心不
安。」為了打這些官司,連家人都被威脅,黃致豪上專訪節目訴說心路歷程,為了這些殺
人犯的人權就算背負罵名,他始終不悔。
我想黃今天應該會睡的不錯~畢竟又拯救了一條生命~~真是功德一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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