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候選人最低年齡資格

作者: jeffispig (阿哩不達)   2018-07-05 12:37:29
年滿23歲,得參選村里長、鄉鎮市區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
年滿26歲,得參選鄉鎮市區長。
年滿30歲,得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
年滿35歲,得為監察委員。
年滿40歲,得參選總統、副總統。
為什麼中華民國要制定候選人參選資格最低年齡呢?
年齡跟能力有呈正相關嗎?
還是修正成智商大於某數值才能選公職會不會比較妥當?
智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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