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是去解約!大群館違規 王威中籲侯改合

作者: knight0123 (風塵遊子)   2018-07-05 12:37:26
: : 不是去解約!大群館違規 王威中籲侯改合法
: : 新頭殼newtalk | 林文仁 台北市報導
: : 發布 2018.07.03 | 12:19
: : 侯友宜出任新北市長參選人後,文大宿舍案爭論不休,今天上午北市都發局公告表示,文
: : 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
: : 宿權益。北市議員王威中對此表示,再次提醒侯友宜陣營跟又昱公司,也提醒文化大學。
: : 侯友宜被確認「違規使用」,他應該做的是將使用狀態改為「合規、合法」。
: : 北市都發局今上午表示,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
: : 除於107年6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11號)現場勘查,再依照文
: : 化大學107年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
: : 使用。
: : 議員王威中說,都發局剛剛已經確認侯友宜家族的大群館是寄宿舍,並且不屬於教育設施
: : ,所以是違反土管條例無誤。再次提醒侯友宜陣營跟又昱公司,也提醒文化大學。侯友宜
: : 被確認「違規使用」,他應該做的是將使用狀態改為「合規、合法」,而不是去解約。
: : 他說,從來沒有人說他的合約是違法的,頂多只是沒良心而已。所以沒有人要侯友宜解約
: : ,請他不要再自己裝憤怒,犧牲學生做為政治籌碼。舉個例子,一輛巴士載滿學生去校外
: : 旅遊,在山路上被檢舉超速,警察攔查開出違反交通規則的罰單。
: : 不管是駕駛還是租車公司的侯老闆,應該要做的不要再超速!立刻按照速限以內合法行駛
: : ,而不是宣布跟學生、學校解約,把學生趕下車,然後把責任都推到執法者跟檢舉人的頭
: : 上,說都是他們要犧牲學生權益,害學生被半路丟包。「拜託!都是個要選市長的人,還
: : 真當大家是笨蛋嗎?」
: : 都發局說,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
: : 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
: : 宅」,非屬教育設施。
: :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
: : 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係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
: : 住宅區」,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
: : 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化大
: : 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 : 都發局除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樂意
: : 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7-03/129869
: : 解約就合法了你們還在那吱三洨 是燒到自己了在崩潰嗎? 顆顆
其實這件事也可以成為一個案例
對比的就是台大管中閔案
文化大學大群宿舍的問題就是在雙方的認知不同
因為建物是在陽明山的關係
所以那裡的住宅最多就是到特住二
不過這個法規到底怎麼規定的,就只能請教專業的人士出來說明了
其實早在侯家要蓋這棟房子時
設計圖裡面就沒有規劃廚房這區塊,當時送審也過了
如果要去追究這為什麼可以通過的話
也行,就開始來個全台大清查
看多少集合住宅的申請是沒配廚房的規劃
大家全部抓出來看要怎麼解決
還有對於廚房的定義是什麼,我只有一個電鍋或一個電磁爐
這樣算不算廚房?
另外如果特住二不能做寄宿住宅
那也行,就也來個全台大清查
看全台有多少是特住二的房子,被拿來出租當宿舍
其實這要解決也很容易
就是教育部出來說,大群館符合我們認定的教育單位
我們也輔助文化大學很多年了,所以這棟樓可以做為學生宿舍
然後北市府出來說我們尊重教育部的決定
那就沒什麼違規使用的問題了
只是教育部在給了那麼多年輔助後說
是不是能符合規定做宿舍我們要看北市府
所以才說以前符合教育部認定的宿舍,然後選舉時就什麼都不說
然後就把責任丟給北市府
最好現在也查查有多少集合住宅有沒有廚房,如果沒有就也違規了
再來看看要怎麼解決
不要像台大案一樣說違法兼職,要查所有的大學教授
現在是查到哪裡了
既然要打這個最好也就全台來個大清查
看多少房子不符合建築法,多少違規使用
不要只因為選舉抓大群館
這些歷史共業大家就一起來承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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