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可以告應該是指流氓一詞是指特定人士
(流氓的定義)
本條例所稱流氓,為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足以破壞社會秩序者,由
直轄市警察分局、縣(市)警察局提出具體事證,會同其他有關治安單位審查後,報經
其直屬上級警察機關複審認定之:
一、擅組、主持、操縱或參與破壞社會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
幫派、組合者。
二、非法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或介紹買賣槍砲、彈藥、爆裂物者。
三、霸佔地盤、敲詐勒索、強迫買賣、白吃白喝、要挾滋事、欺壓善良或為其幕後
操縱者。
四、經營、操縱職業性賭場,私設娼館,引誘或強逼良家婦女為娼,為賭場、娼館
之保鏢或恃強為人逼討債務者。
五、品行惡劣或遊蕩無賴,有事實足認為有破壞社會秩序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
自由、財產之習慣者。
幫整理最重要的一點
一般人要成為流氓
需要上級警察機關認定才算
建議要被吉的鄉民
趕快先去提報流氓
否則無法證明館長=流氓
最後還有,三年內耍流氓才算,超過三年就不是流氓了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館長不是流氓
: 很多網友是連流氓的定義都搞不清楚!
: 流氓=有前科的!犯過罪的!壞男人
: 而館長沒犯過罪
: 只是喜歡路見不平,行俠仗義
: 髒話太多!
: 除此之外,他根本沒做過壞事,還捐錢做過很多善事
: 應該說館長是平民版展昭!沒官職的展昭!
: 棒不棒!!!
: ※ 引述《SODAECHO1 (NINOBUS)》之銘言:
: : https://youtu.be/jK7V9UD7CRg?t=10m55s
: : Ptt的肥宅酸民們 小心了 !
: : 館長要開吉了
: : 館長:我晚點再跟律師研究一下,關於一直寫「白狼」的這個
: : 還有裡面寫很多,說什麼我是「流氓」!?說我他媽的是在做一些「假善事」
: : 這個律師說:這個都告的成
: : 館長:只是Ptt都帳號麻 要怎麼找人 最近我會跟律師研究一下
: : 館長要出動成吉思汗集團最強律師告鄉民了!
: : 請各位沒錢的酸肥宅 收斂一下你們的鍵盤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