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rkers (白白)
2018-05-25 01:11:43為了一千元
砍殺無辜的不認識的沒有仇的人
而且下手這麼重
一開始帶刀就是要殺人的意思
這樣算是罪大惡極嗎?
有沒有亂殺人在台灣大概多嚴重的八卦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5-25 01:12:00
隨便判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5-25 01:12:00SOP:精神鑑定→有病→免死 學起來惹嗎
作者:
petertg (TG)
2018-05-25 01:12:00精神不穩定,但可教化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8-05-25 01:12:00立法寬 執法嚴 才是法治
作者:
lien ( )
2018-05-25 01:12:00搞不好法官覺得牙醫可以奪刀就好 應奪而未奪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8-05-25 01:13:00因為執法嚴格所以人民才不敢枉法
作者:
kkkppp (星星給予仰望者光芒)
2018-05-25 01:15:00反正鄉民只會幻想有死刑,世界就大同了;有台灣關係法,老共肯定不敢對台灣動手動腳的…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5-25 01:16:00裝精神病就沒事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25 01:16:00鑑於 國際兩公約 精神不穩定 可教化之 給予判xx有期徒刑定讞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5-25 01:17:00唱)我的悔液如潮水~悔液潮水將我向法官推~緊緊跟隨
作者:
kkkppp (星星給予仰望者光芒)
2018-05-25 01:17:00恢復死刑後,鄉民又會覺得一顆子彈實在是太便宜罪犯了,又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5-25 01:18:00唱)悔液潮水將法院全部包圍耶~~~~~~!
作者:
kkkppp (星星給予仰望者光芒)
2018-05-25 01:19:00會怪怎麼沒五馬分屍、凌遲處死……我推薦去移民北韓啦,人家有炮決、犬決,包君滿意,想罪犯怎麼死就怎麼死…治案肯治安肯定讚的啦~~~~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5-25 01:20:00兩公約三小? 台灣又不是會員國,幹嘛遵守?
先看怎樣是符合民眾期待,再判個相反的,然後解釋條文給你聽 因為台灣的只是想彰顯自己法律很厲害,跟你們平民思想一樣我豈不是弱掉了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5-25 01:22:00兩公約洗啥小?這個問題要問2009年時的立委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8-05-25 01:22:00
法是可以改的 就看立法委員的態度
作者: vwpassat 2018-05-25 01:26:00
法官每天都無理取鬧,都然是亂判。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8-05-25 01:33:00
殺的不是法律人加精神病免死金牌 大概可以交保吧
作者:
kbten (kbten)
2018-05-25 01:58:00有錢判生……
作者:
jim1122 (jim1122)
2018-05-25 01:59:00一定判成牙醫應注意而未注意,兇手可教化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
2018-05-25 02:08:00台灣最該死的 不是犯人 而是法官!!真希望台灣也出一個袁紹 把法官當宦官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