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款這種社會急難救助或是社會福利,一般來說都是私人性質的比公辦的有效率,
地區自發的會比中央統籌的有效率。就像是:
「小林村自救會」、「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
宗旨「要重建一個更漂亮的小林村」
這種的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因為它們本身就是受災戶建立的,它們
彼此之間也很了解誰需要善款誰不需要,也有他們內部建立的制度化管理方式。
有一個大資本家在累積了很多財產之後,看著自己龐大的商業帝國,他經過盤算後,
他認為爭取一個良善的名聲可能對的事業更有幫助。
他們會成立一個基金會,特別專注在落後地區的基礎建設與急難救助上面,
這個基金會不對外募資也不靠政府捐助,全靠這個資本家的商業帝國運作資金運作。
隨著基金會的運作,達到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讓他的商業帝國業績蒸蒸日上。
基金會也真的縮短了城鄉差距,拯救了無數的邊緣弱勢。
早期像是洛克菲勒的「洛克菲勒基金會」
或是比爾蓋茲的「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
都是已經捐輸超過百億美金的福利事業。
這種基金會,不但可以為自己節稅,也是公司集團最好的活廣告。
自然會要求做善事的績效,而且他們的資金是自己賺的,浪費亂捐的機會很低。
最差的社會福利機構,像是婦聯會的勞軍捐,救國團,花蓮王那些就不用講了,
很多錢到底花到哪裡去到現在都還不清不楚。
大型的宗教團體法人也是類似的道理。
我之前還看過大型宗教法人放生,把海水魚放到湖泊裡面還自以為做的善事...
所以捐款的原則是:
找小型在地的自救會團體,不要找大型公辦的政府機關。
至於大資本家興辦的那種,它們超級有錢人也不會跟大家收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