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女員工摔傷討職災 老闆竟反告她

作者: protoss (天生散人)   2018-04-22 11:10:46
其實就法來說雇主當然不對...
不過這種情形就是賺不多的小吃店...
遇到成天想吃牛排的猴子...
只能說法律是保障讓台灣沉淪的一方...
這律師故意講老闆為了10元冰淇淋去告這婦人...
浪費司法資源去博取民眾的一些共鳴...
可是對店家來說...
你這跌倒根本不是在工作是在偷雞...
你還想把帳賴到我頭上...
每筆都給我吃乾抹淨...
事實上對店家來說...
你長期偷店內的資源...
我不跟你計較...
你自己偷蹭摔斷手還賴在我這...
他當然覺得很欺負人...
這種小店一個月沒多少...
自然只能請這種人幹這種事...
只能說現實的悲哀...
其實一些上市上櫃的公司也是一堆這種人...
特別是可以跟錢經手有關的...
平時工作給你在那擺派頭在那拖...
由著跟她好的那群在那卡公司油洗些小錢...
整體待遇越低越是這樣...
但同樣的也是專收一些工商五專的素質...
自己出社會多待幾家就知道了...
哪有啥慣老闆...
自己搞不好到離職都見不到他幾面了...
先確定讓你工作的很痛苦是不是來自周遭一堆素質奇差的同事...
※ 引述《jack125125 (刀無極)》之銘言:
: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80421/1338552
: 【獨家】女員工摔傷討職災 老闆竟反告她偷10元冰淇淋
: 新北市新店區小吃店「咖哩食堂」林姓女員工前年跌倒致左手腕骨折,事後要求職災補償
: 不成,提告求償30多萬元,不料業者卻反控林媽媽偷吃一盒10元冰淇淋,因心虛而跌倒,
: 台北地檢署日前依竊盜罪將林媽媽起訴。法扶律師吳俊達指該店員工守則本來就約定員工
: 可食用店內部分食材,痛批業者「以刑逼民」,浪費司法資源,非常可議。業者則受訪反
: 批林媽媽:「自己跌倒受傷,卻來說是職災索討鉅款,這樣以後誰敢請員工?」
: 林媽媽請求職災補償的民事告訴昨天在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開庭,法院調查,全案發生於
: 2016年11月13日,當天林媽媽在結束廚房工作後,因為鞋底長時間處在高溫高油環境而造
: 成溼滑,走到店門口時林媽媽不慎滑倒,當場受到左手腕橈骨遠端移位性、粉碎性骨折的
: 嚴重傷勢,送醫急救。
: 由於林媽媽聲稱她當時是為了回應老闆娘呼喚而在走返店內時跌倒,屬於職業災害,事後
: 聲請勞資調解請求店家負擔一些醫療費用、以及休養期間的原領工資補償,但遭到斷然拒
: 絕,她只好向法院提告,請求店家給付醫療費7萬餘元、住院期間看護費2萬元、精神慰撫
: 金10萬元、原領工資13萬餘元,共30多萬元的職災補償金。
: 不過店家楊姓女老闆與馬姓丈夫否認林媽媽跌倒是因為老闆呼喚,反而以廚房監視器錄到
: 的林媽媽拿了一個冰淇淋的畫面為證據,指控林媽媽當時因偷吃一個冰淇淋,走到店門口
: 時心虛而跌倒,加上她右手拿著冰淇淋,跌倒時只用左手支撐全身重量,才會造成骨折等
: 的嚴重傷勢,堅稱她受傷不屬於職業災害,店家不用補償。
: 業者還強調,他們小店家庭式經營,員工離職、受雇、上班、下班都是口頭約定,沒辦法
: 像大公司一樣事事按照《勞基法》,林媽媽的僱傭契約已在她受傷不來上班後自行中止,
: 沒有後續的休養期間原領工資可言。店家更強調,林媽媽長期偷拿店內食材,這次也是因
: 為偷冰淇淋而跌倒,其竊盜罪犯行已在日前起訴。
: 幫林媽媽辯護的法扶律師吳俊達、陳柏帆則氣憤指出,廚房員工在高熱環境下長時間工作
: ,喝一口冰水、吃一個冰淇淋是人之常情,況且該店當時的員工守則約定員工可以食用店
: 內部分食材,雖無明訂可吃冰淇淋,但依照舉重明輕法理,店家是允許員工拿冰淇淋的,
: 而店家既然認為林媽媽長期偷拿店裡食材,之前卻毫無作為,卻在發生本件職災補償訴訟
: 後,才為了一個價值不到10元的冰淇淋控告員工竊盜罪,「行為非常可議!」
: 法官聽完雙方意見後曉諭全案5月28日宣判。
: 陳柏帆律師庭後受訪表示,店家雖指控林媽媽自己偷冰淇淋跌倒,但全案重點在於,本來
: 《勞基法》就規定雇主對員工應負一定照顧義務,店家疏於在店內設置防滑條等安全措施
: ,就對林媽媽的跌倒受傷負有職災補償責任,拿冰淇淋根本與此無關。
: 吳俊達律師也說,本案原本只是很單純的職災補償案件,不可思議之處在於,雇主不好好
: 去跟勞工協商彌補的條件,反而「以刑逼民」,用竊盜罪刑事告訴企圖逼林媽媽撤回民事
: 訴訟,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這樣的老闆真的是太「小題大作」了。
: 「咖哩食堂」楊姓老闆與丈夫馬先生則喊冤表示,林媽媽從南部帶著目前讀大學的女兒來
: 台北謀生,他們憫恤她中年婦女二度就業不容易,多年前就雇用她在店裡工作,中間林媽
: 媽生病離職,他們也從原本安成街的原址搬到安康路的現址,這次第二度雇用她,但林媽
: 媽長期偷拿店裡各類食材,包括飲料、肉品等,他們都不計較,沒想到此次她自己跌倒受
: 傷,卻來說是職災索討鉅款,「真的對我們很不公平!」「這樣以後誰敢請員工?誰敢在
: 台灣開店?大家都不要生存了!」(李奕緯/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對於林姓女員工跌倒骨折討職災,卻遭業者反控是因偷吃一盒10元的冰淇淋,心虛才跌倒
: 。讀者痛批:「爛透了的老闆!」、「如果她長期偷店裡食材,你還二次雇用,你說你是
: 不是傻啊?」、「無法照勞基法那就不要請人,自己做!!」、「浪費司法資源」、「這
: 樣的店家就讓他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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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中小企業不適用勞基法哦,謝謝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4-22 11:11:00
我看到一堆...比較痛苦
作者: Jerome18 (鬼島觀察家)   2018-04-22 11:12:00
你去看店家臉書,有顧客抱怨量少又賣到兩百多塊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8-04-22 11:13:00
合理懷疑你的真實身份,利益相關?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8-04-22 11:13:00
ㄏㄏ
作者: Jerome18 (鬼島觀察家)   2018-04-22 11:14:00
人家是下班時在店門口因老闆娘呼喚才摔倒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8-04-22 11:15:00
各打五十大板, 偷吃是真的, 趁機要錢也是真的
作者: samgreco (花壇阿炮)   2018-04-22 11:15:00
據我所知,這位p大向來挺資方 挺引進外勞
作者: samgreco (花壇阿炮)   2018-04-22 11:16:00
作者: end81235 (21)   2018-04-22 11:16:00
這種不是通例,但的確是實例。任何東西都只會惡性循環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8-04-22 11:16:00
他店內的規定是可以吃的 只要不要吃到太貴的就好10元冰淇淋是在貴甚麼?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8-04-22 11:19:00
跌倒骨折就要老闆付三十萬,我看是敲詐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8-04-22 11:23:00
你車禍撞斷人腳也要賠30萬以上啊團保就是保障公司啊,好團保不保嗎?
作者: mnssddxs (justin123)   2018-04-22 11:27:00
最大問題不就資方不保保險 活該啊 以為永遠不會有意外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8-04-22 11:34:00
有規定可以吃,吃冰淇淋怎麼會有竊盜問題?現在那些律師聰明點還可以反控誣告
作者: liquidbox (樹枝擺擺)   2018-04-22 11:38:00
你以為手放方向盤上才算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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