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孫安佐扯謊在先 惟有認罪求輕判

作者: pata20344 (遊戲等待中)   2018-04-04 04:59:48
由於孫安佐被美國警方找到住處藏有一把9厘米手槍和1608發子彈,使得案情升高。美國
執業律師邱彰表示,孫安佐起初稱沒有槍,現被搜出有槍,跟警察說謊會是一項重大罪名
,「美國所有的案子都只能誠實說,真相一定會大白的。
邱彰指出,孫安佐曾跟朋友說,子彈都是他父母去年耶誕節去美國找他,他們打靶時買的
。還好他父母現在就在美國,隨時可以出庭為他作證。
但被查獲手槍的問題比較大,孫說是從網路買來自己拼裝的。本案從賓州的「恐怖威脅」
立即升級至聯邦的「恐怖威脅」,「乖孩子」應該很久都不能回家了。
擁有紐約州律師執照的前高檢署檢察官、律師覃正祥認為,孫安佐因涉敏感的恐攻威脅罪
,被起訴的機率不低,應考慮以認罪協商方式,爭取繳罰金免囚或輕判。
對於孫案的發展,覃正祥有不太一樣的見解,他認為,恐攻因屬國土安全部職掌,國土安
全部基於案件管轄,要求當地警方通報審查,係行政管理範疇,不一定就是案情嚴重。
覃正祥表示,孫安佐可能觸犯賓州刑法第2706條第(a)項所規定的「恐攻威脅」罪(
terrorist threat),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認為,雖然警方事後在孫安佐寄宿住處搜出大批槍彈,認為孫的動機並不單純,但在美
國擁槍合法,孫如果是合法取得,就未涉刑責,應不致影響他原本被指控的恐攻威脅罪名
,目前尚看不出案件有升高為聯邦管轄案件的情形。
他說,本案最好以認罪協商說服檢察官,以孫沒有任何刑事前科,家庭狀況單純,因年輕
不懂事而誤觸法律,經此事件後已深受教訓,沒有再犯之虞,爭取類似台灣的緩起訴,以
繳交罰金換取免囚、自願離境。但若遭起訴,同樣只能以認罪方式爭取法官輕判。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04000491-260119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8-04-04 05:00:00
抓去關一關 給他跟他父母一個教訓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8-04-04 05:01:00
馬的台灣轉收垃圾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18-04-04 05:01:00
煩死 一直報他的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18-04-04 05:02:00
跟我猜想的差不多 9000w丟水溝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4-04 05:02:00
安卓:把聖經拿給我啦!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4-04 05:05:00
子彈既然是打靶老爸買的就很好解釋啦
作者: blue999 (FLY)   2018-04-04 05:06:00
免關 他不就要回台灣了 。。台灣人快逃阿
作者: katzlee (I wish)   2018-04-04 05:06:00
為什麼會有人相信新聞寫的律師費要九千萬?
作者: mureka (mureka)   2018-04-04 05:07:00
煩,滾啦。他家事情與我何干?別再報行不行?
作者: kaj1983   2018-04-04 05:08:00
不想看就不要進來啊,樓上也真醋咪選擇自己想看的文章都不會嗎?
作者: intrepid123 (勇氣)   2018-04-04 05:17:00
應該可以回台灣啦
作者: ewjfd (無經驗可)   2018-04-04 05:17:00
樓上才醋咪 就連續轟炸攻佔版面 你在那邊叫人選擇 傻了ㄇ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8-04-04 05:17:00
美國黃種人再誠實都有罪,沒看唯一殺尼哥有罪的是黃警
作者: kaj1983   2018-04-04 05:18:00
攻佔版面有叫你進來看文嗎?看標題就知道不是要看的文吧還會想進來靠北個幾句不就是想藉標題發泄?把你自己不爽怪到整個版面,這和隨機殺人怪社會無情一樣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4-04 05:27:00
3K/hr 一天10-12小時估出來一天要花三萬鎂 再估若"纏訟"百日問題在於你他X的律師是會要在這案上花100天且都花10hr/D?!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8-04-04 05:29:00
律師有工作才算錢,新聞根本亂算
作者: kaj1983   2018-04-04 05:30:00
律師應該顧這個案子就能吃很飽了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8-04-04 05:30:00
浮報是一定會有,但不可能給你報個100天做好做滿這種時數
作者: kaj1983   2018-04-04 05:31:00
還是像台灣老司機一樣,手握卷宗就算上班?
作者: k5a (莫問)   2018-04-04 05:35:00
這小子慘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4-04 05:37:00
OJ 的刑事律師團花了近千萬鎂 你說孫請一個要花300萬....
作者: endlesskarma   2018-04-04 05:39:00
律師收完9000w叫孫認罪XDDDDD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18-04-04 05:39:00
花多少 他是5年起跳R
作者: hunterh01   2018-04-04 05:41:00
說錯話一次把家產敗光的概念~~~~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18-04-04 05:43:00
九千萬太浮誇 律師打千件官司不就身價將近兆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8-04-04 05:49:00
關一關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4-04 05:51:00
真要有九千萬不如就去關一關時間到拿九千萬去創業(?)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4-04 05:55:00
最高五年又變成五年起跳了....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8-04-04 05:56:00
回來台灣還可以變成綜藝咖,出書,爽爽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4-04 05:59:00
2個謀殺罪(O.J.) vs 5年(孫)以下刑責 哪個嚴重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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