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孫安佐擁槍械和逾1600發子彈 美警記者會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2018-04-04 04:54:05
※ 引述《aoisama (普通人)》之銘言:
: 43
: 但是持有人本身依然受到法律限制,所以這其實是兩個問題
: 1, 私造槍枝自用:合法
: 2, 法律禁止持槍:非法
「2, 法律禁止持槍:非法」這點是沒爭議的。
但是 「1, 私造槍枝自用:合法」,
這點很有問題,這是法律沒規定到的漏洞。
因為組裝槍枝的膛線與刻有序號的零件,
分別來自不同槍枝,所以這種槍找不到擁有者,
換句話說這把是無法追蹤的槍,但是又有制式手槍的優點。
在檢警眼中,持有這種槍就是準備要殺人越貨,
根本是犯罪預備軍了。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8-04-04 04:56:00
台灣刁民:我小孩很乖他只是在玩而已 沒殺人有犯罪嗎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8-04-04 04:57:00
狄鶯的信用卡明細該檢查一下了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8-04-04 05:14:00
大部分的州不禁止持有無序號的槍枝
作者: iosian (監督核安支持核能)   2018-04-04 05:15:00
你怎麼解釋AR-15的upper和lower可以分開買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8-04-04 05:17:00
一般都是把lower當本體,upper就一個鐵件而已
作者: aoisama (普通人)   2018-04-04 05:22:00
序號又不在槍管上面,米國一堆人改槍換槍管,完全合法,並沒有一個民用槍枝膛線資料庫這種東西,序號對於槍枝管制的效果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4-04 05:23:00
就管制槍枝要有序號 受管制槍枝可以合法買賣至於你自己在家作的槍沒序號不怎麼樣,但是不能移轉買賣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8-04-04 05:47:00
是禁止販賣轉移無序號的槍。可以製造自用槍枝
作者: enkidu0830 (sky)   2018-04-04 05:53:00
槍合法非法應該不是重點,他恐嚇了沒?有;哪一天要去開槍?5月1日;他有沒有可能會完成他宣稱要做的攻擊事件?哇靠!孫董有拼裝了一把手槍,所以辦得到,哪怕只是想殺一個可能得罪過他的同學。現在要定安佐的罪是這些東西,圍繞在槍合法非法,子彈到底多不多,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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