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親女助理 司改會轟:這樣還能保有法官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8-03-10 06:59:1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偷親女助理 司改會轟:這樣還能保有法官身分?
3.完整新聞內文:
偷親女助理 司改會轟:這樣還能保有法官身分?
2018-03-09 23:1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有偷親女助
理等騷擾行為,8日判他不用免除法官職務,但應罰繳一年薪俸約200餘萬元,雖然陳事後
已退休,不可能再回任,每月退休金仍可因判決結果而回填數萬元,對此,司改會執行長
陳雨凡質疑「這樣的人還能保有法官身分?」假設陳鴻斌尚未退休,職務法庭判他可回任
法官,對司法信賴傷害極大,不過也因此讓外界窺見職務法庭的問題。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eBsxfJ.jpg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事件,引起司改會抨擊。(資料照)
陳雨凡表示,推動司法改革這麼多年,發現不少司法官欠缺性別觀念,同時也觀察到「法
官難以對法官下手」,法官間官官相護,才會造就這樣的結果,建議司法院比照國民法官
制度,讓人民也能參與職務法庭審理;另如果認為法官未達免職標準,應設置「再教育」
制度,評核通過後才能復職。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法院的判決應符合人民甚至是法界的期待,「
接地氣」才能挽回司法信賴,否則就算司改做得再多再好,任何成效都可能被一件判決抹
滅。
何俊英表示,所有人都應尊重法官獨立審判空間,而法官既然判了,就得接受社會公評,
本案的焦點應在於,承審的5名合議庭法官,為何其中一位陪席法官因不認同其他4位的見
解,而以激烈的辭任來表達不同意見,是否形成心證時落差太大?
何俊英指出,審理程序、言詞辯論都是法官形成心證的軌跡,縱使有不同意見也是常態,
但若歧異太大,合議庭就應花更多時間審視案情,用事證說服有不同意見的法官,而非以
迅速結案為依歸。
至於性騷擾案,法官性別是否應有比例限制?何俊英認為那不是重點,因為每位法官都須
具有正確的兩性知識,如果刻意以生理性別彰顯審判平等,反而落入狹隘解讀。
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律師顏世翠則指出,本案的情節並未達到性騷擾罪的刑責,如以免職
論懲,或許過重,而處以罰金1年薪俸,看起來也合理;對於陪席法官的辭任,顏認為民
主社會均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應予尊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1069
5.備註:
個案啦個案懂嗎?有悔意可教化優質法律人你敢嘴?
作者: ai2311 (assa)   2018-03-10 07:00:00
五樓都偷親公司掃地阿嬤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3-10 07:00:00
沒人監督法官,法官自己監督法官
作者: mazii   2018-03-10 07:01:00
蓋蓋蓋
作者: hichung (禁域狂人)   2018-03-10 07:01:00
狗官相護 讚讚讚
作者: WANGCHIEN   2018-03-10 07:03:00
偷親除了法官或助理 有第3人看到嗎?如果只憑助理片面之詞 就可以把人開除嗎?
作者: Mike9   2018-03-10 07:05:00
自己人沒事兒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8-03-10 07:06:00
留言沒帶腦?真慘!
作者: WANGCHIEN   2018-03-10 07:06:00
如果偷親是開除。那摸到是不是要死刑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8-03-10 07:07:00
立委直接睡助理表示: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8-03-10 07:09:00
一個因為偷親被罰200餘萬元的人,有什麼資格當法官呢
作者: WANGCHIEN   2018-03-10 07:14:00
是因為偷親不能當法官。還是罰200萬不能當法官?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8-03-10 07:16:00
被罰200餘萬元代表真的有偷親,中文這麼難?
作者: WANGCHIEN   2018-03-10 07:17:00
是法律條文規定只能這樣判。還是法官裁量權太大?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3-10 07:18:00
性侵獵巫,女森說了算啊
作者: WANGCHIEN   2018-03-10 07:18:00
人權團體就是批評別人時都要無限上綱。自己的事情都要符合比例原則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10 07:19:00
幹 偷親罰200萬 搶錢哦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3-10 07:19:00
是有影片證據還是臉上有唇印? 還是他喵的又是小說辦案?
作者: infor (pty)   2018-03-10 07:23:00
法官的確王八蛋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8-03-10 07:23:00
台灣法官87%都是垃圾!
作者: inin3301 (母豬夜裡哭哭)   2018-03-10 07:30:00
親一下 兩百萬 台女真好賺
作者: agong (agong)   2018-03-10 07:31:00
鬼島私法有11趴的信賴度 比9.2還多吔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8-03-10 07:31:00
法官要判人生死,自然品性標準要高。這種都應該直接淘汰,沒想到還官官相護。
作者: freexyz2007 (囧mmm)   2018-03-10 07:34:00
#MeToo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3-10 07:39:00
標準高,有失智列車撞就要去自殺? 好悲哀的女權
作者: lought1234 (tt)   2018-03-10 07:39:00
官官相護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3-10 07:41:00
撞完奧斯卡,撞完韓國,失智列車又要開動了
作者: dx2486ivan (77998383)   2018-03-10 07:49:00
200……
作者: nzj   2018-03-10 07:59:00
言語都會性騷擾了 偷親只是剛好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8-03-10 08:24:00
不意外拉
作者: zenzai (紅豆湯)   2018-03-10 08:26:00
法官的臉是自己丢的!無恥!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8-03-10 08:29:00
法官就是這種貨色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8-03-10 08:43:00
作者: flatfish2717 (比目魚)   2018-03-10 08:56:00
新聞說陳有承認犯行啊 不用幫忙洗地吧看到職務法庭其中一個法官說「因為性騷擾不是收賄或是判決重大失誤,陳也認錯,所以覺得判太重」可是說實在的 有國家公權力還知法犯法?
作者: MurMur   2018-03-10 09:01:00
台男你可以不要親對方就賺不到啊 懶趴管不住活該啦
作者: flatfish2717 (比目魚)   2018-03-10 09:02:00
判決恢復法官身份,就是讓他讓法官身份退休喔 他在暴露之後就火速申請退休了 但還是不能用法官身份退所以還在打行政訴訟 現在判決確定 月退俸至少多了好幾萬吧 搞不好有差到十萬?罰款金額以法官來說完全不痛不癢 就是跟以後的人說我就算性騷擾還是可以好好的當我的法官喔☆領包含被害人在內的納稅人付的月退俸喔♡ 這樣吧
作者: hipab (嗨趴)   2018-03-10 09:21:00
女犬就是只佔便宜,兩百萬收了還在崩三小?學人有 guts不收啦
作者: OGC218 ( = =』)   2018-03-10 09:43:00
該不會又要功過並陳吧
作者: furnaceh (furnaceh)   2018-03-10 09:48:00
法官這麼有錢,去酒店要親哪親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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