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十大房仲聯合告房產界UBER 法院全打臉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8-02-13 13:11:38
※ 引述《XperiaZ5 (xperia Z5)》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十大房仲聯合告房產界UBER 法院全打臉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訴求房產界UBER的房屋比價平台「屋比」,日前遭永慶、信義、住商、中信、21世紀等十
: 大房仲聯合提告違反公平交易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屋比表示,檢察署及法院近日分別
: 做出不起訴處分及判決屋比勝訴。
: 屋比表示,此一判決宣告買房線上比價、呼叫經紀人服務一切合法的時代已經來臨。
: 屋比在2016年以共享經濟概念,陸續推出線上比價與呼叫經紀人服務,整合各房仲同一物
: 件售屋資訊,提供購屋人進行比價,另外也設立平台,招募會員提供物件,讓購屋人可找
: 到仲介經紀人,提升仲介業績。
: 屋比表示,由於屋比運作方式,去年遭永慶、信義、住商等共計十大不動產經紀業者認為
: 權利會受到侵害,因此聯合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控告屋比違反公平交易法、商標法
: 、著作權法等,為史上第一次十大仲介聯合對平台業者提起訴訟。
: 其中仲介業者認為,屋比未經10家公司同意,擅自連結公司官網內頁,輕易取得公司開發
: 房屋物件資料,藉此推展自己商品之銷售,為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 。
: 另外屋比經紀人,會讓瀏覽者誤認聯繫的經紀人,是搜尋物件原來的仲介,也影響交易秩
: 序公平。
: 另外房仲業者認為消費者於瀏覽屋比網站,可輕易看到原公司商標,進而誤認為屋比及所
: 提供之服務為各原告公司所為,或有合作關係,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等。
: 對於業者的提告,智財法院認為屋比係搜尋公開資料,與一般搜尋引擎無異,且僅提供資
: 訊,無從制約消費者選擇,難認有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 另外商標法及著作權部分,台北地檢屋認為比價網係利用網站爬蟲技術,顯示同一物件在
: 不同仲介公司的售價,提供消費者較多之商品價格資訊,其後顯示物件來源的超連結,明
: 確引註其來源,難以認定有違反著作權法、商標法。
: 屋比房屋比價創辦人葉國華表示,十大房仲聯合提告,是擔心業績受影響,但屋比並不是
: 「去仲介化」,而是順應趨勢潮流,建構一套買賣雙方及房仲產業都能受惠的新交易型態
: 。法院判決宣告買房線上比價、呼叫經紀人服務一切合法。
: 葉國華表示,去年12月新網站上市以來,短短兩個月已經突破200萬次網路瀏覽量,全台
: 屋比經紀人已快速突破3,000人,直逼全台合格仲介一成,未來屋比這類有如Trivago、
: Uber 的新商業模式,將是擋不住的趨勢,也將為房地產業帶來新面貌。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2975313?from=crm4-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基本上這本來就是趨勢,
網路化最大的優勢是什麼?
就是公開、透明,資訊對等。
免去了許多不必要的比價、交差詢問物件的時間,
好處就是縮減彼此的時間,讓成交時間縮短,增加交易量。
然後房仲只要賺合理的仲介費,
但省去回答許多舟車勞頓與帶看的時間與風險。
這就是跟比價網同樣的概念啊。
房仲應該歡迎才是啊?
房板最常掛嘴上的話不是
『房仲看的不是成交價,是成交量』嗎?
房價漲跌公開透明,少了許多議價的糾紛,
有利於衝高成交量,對房市跟房仲只有利多而已。
是要吉個屁啊?
人家是在幫你們復甦房市耶~~
==
除非房仲想的跟嘴巴上講的不一樣XDDDD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8-02-13 13:14:00
公開透明的話房仲怎麼抬價賣 當然氣到彈出來啊
作者: yijyi   2018-02-13 13:15:00
那你家房子也借我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13 13:16:00
屋比會動搖那些仲介業者的國本($$$)啊以前坑殺買賣雙方的手法,碰到大家一起攤開來比就是這樣某家台灣車廠要推二手車比價網,也是被業者們全力追殺
作者: tym7482 (Max)   2018-02-13 13:20:00
資訊不透明才有暴利,跟薪資不公開一樣
作者: Jaroz (我已經騎虎難下了)   2018-02-13 13:22:00
這樣房價跌要怎麼加價賣啦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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