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蘇炳坤案再審確定! 最高院駁回檢方抗告

作者: tony0501 (tony)   2018-02-08 21:18:1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蘇炳坤案再審確定! 最高院駁回檢方抗告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蘇炳坤32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雖獲前總統陳水扁
特赦,但蘇堅稱清白,第五度聲請再審獲准,但高檢署主張蘇獲「罪刑皆宣告無效」的特
赦無須再審,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諮詢專家考量後,認定再審和特赦,可以併行、互補、
不相排斥,今駁回抗告案,裁准蘇再審確定。
蘇炳坤經總統特赦、聲請再審案獲確定,已創下我國司法首例。
高檢署不服高院裁准再審,提出抗告主張,原有罪確定判決,既經特赦,宣告其罪刑無效
,再審標的已經不存在。
最高法院進行專家諮詢後認為,再審和特赦,可以併行、互補、不相排斥。特赦雖然使原
判決主文宣告的「罪、刑」失效,但不溯及既往,且原判決事實、理由部分仍在,無法稱
完全等同無罪,又未能回復名譽,亦不符合刑事補償要件;而再審一旦獲改判無罪,則屬
清白之身,具有上揭各種附隨效果。
蘇炳坤雖已受總統特赦,但為其利益著想,宜准予再審,因為若判決無罪時,蘇可獲得刑
事補償,對蘇有實質利益。而且,外國案例,也認定此項見解。
最高法院也指出,蘇炳坤提出陳文昌檢察官履勘現場筆錄,主張共犯郭中雄供述不實在;
而被害人陳榮輝指贓物領回,成立詐欺罪判決;檢察官勘驗扣案金飾外觀、重量,難認是
贓物等證據資料,高等法院綜合認定蘇符合新定再審要件,經最高法院合議庭審核後,認
為於法、於理、於情,均無不合,因此今裁准再審確定。
蘇炳坤被訴於民國75年3月23日凌晨,夥同其員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竊盜,遭
發覺,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殺店東陳榮輝,再劫取金飾逃逸。檢察官以共同搶劫而故意殺
人未遂提起公訴,第一審判決無罪,第二審改判有罪,經最高法院判15年確定,經五度聲
請再審,始獲高院裁准,不過高檢署不服,提出抗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6958
5.備註:
簡單說,這件案子極大可能是冤案
所以當初阿扁特赦。
但是這個結果蘇先生在評價上還是"有罪"
"名譽"跟"冤獄賠償"還是沒有獲得平反。
所以才有這件再審聲請
試圖釐清還原事實真相
檢方的邏輯:阿你就被特赦了不要吵好嗎?總統都在小巷跟你道歉了
幹嘛在大街上打檢警的臉?
所以就高等法院開始再審的決定跑去最高告狀
結果被最高打臉
大概是這樣。檢方神邏輯。
作者: touchBB (CK)   2017-02-08 21:18:00
冤獄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2-08 21:19:00
所以這次,法官有腦袋不清楚嗎
作者: dostey (Dos)   2018-02-08 21:20:00
檢察官素質!? 程序都搞不清嗎?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8-02-08 21:20:00
很奇怪的是當時刑求跟硬栽的刑警與起訴的檢都不追究責任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8-02-08 21:22:00
檢警的責任可能時效消滅了吧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8-02-08 21:22:00
這些作惡的源頭怎都不能去懲罰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獨)   2018-02-08 21:23:00
哇這案子可能會比想像中大條耶XD蔡英文會不會覺得頭痛了XD
作者: dostey (Dos)   2018-02-08 21:26:00
9.2司法人反撲! 司改輕輕放下 蔡英文等著關到漏尿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2-08 21:26:00
國賠的問題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02-08 21:39:00
檢察官素質堪憂 別的不說 再審贏了會有冤獄賠償特赦只是放你出來 兩個最好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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