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patel2008 (心想事成)》之銘言:
: 台灣每天都有酒駕新聞
: 三兩天就有人被酒駕垃圾撞死
: 政府官員跟立法委員都在裝死不肯加重酒駕刑責
: 但是一般民眾有多少人支持酒駕鞭刑?
: 你贊成嗎?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PvPFzYJic4
酒駕抓到就鞭刑有點太過,他不一定會發生事故
倒是性侵犯可以大鞭特鞭
鞭正面最好
但是如果酒駕發生事故
應該要加重其刑
本來該判兩年的判三年
該罰十萬的罰十五萬
另外再把酒駕本身的刑罰疊加上去
吸毒肇事也該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