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勞基法》新增32-1條文 加班可換補休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8-01-10 02:11:07
※ 引述《rejo (雷丘)》之銘言:
: 我真的已經搞不懂DPP現在的想法是什麼了
: 不久前說要修勞基法的原因之一是有勞工反映無法加班,領不到加班費
: 一例一休後領到的錢反而更少,因此需要修法
: 但是你看看現在修成什麼鳥德行
: 就算勞工再怎麼加班,在能換補休的情況下
: 勞工還是領不到加班費啊
: 這法施行後,勞工要多久時間才會驚覺
: 啊我這個月不是一直在加班,都加到54小時了
: 怎麼薪水跟沒加班一模一樣!!
之前說得很清楚了
一例一休之後 很多勞工領不到加班費 所以必須『兼職』
所以才有了這次的修法
在這樣修過之後
勞工加班可以換補休 看似仍然沒有加班費
但可以累積補休
累積到一年兩年的補休後 就可以一次請假 然後去兼職
這樣兼職比較方便
懂?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7-01-10 02:11:00
我懂了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18-01-10 02:12:00
反正你不補就算是做功德囉
作者: rriver (river)   2018-01-10 02:12:00
哪一間公司 會讓你放兩年的假
作者: dai26 (dai)   2018-01-10 02:13:00
累積365天隔年請休一整年做兼職能領二份薪,你看看DPP多麼替勞工著想
作者: finder (你找誰啊你)   2018-01-10 02:15:00
你活不到兼職拉 連續四個月加班216小時早就讓你死了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8-01-10 02:20:00
反串到好爛....
作者: bonoo   2018-01-10 04:43:00
幹那國營企業台鐵不能兼差的勒要他去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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